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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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因为分公司它是具有一定的经营的权益的,所以在有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签订一些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都是有效率的,不需要经过总公司同意。
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一、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分公司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未经授权一般是有效的,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称》、《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分公司和总公司他们之间是相互依附的关系,但是对于分公司来说的话,虽然没有单独的一些法人的资格,但是在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拥有相关签订合同签订所产生的一些情况,承担起法律责任。从公司在这方面不需要过多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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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的有效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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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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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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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相对人没有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事后才知道总公司并没有授权或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超过了授权范围,合同也不会沦为无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合同,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相反,合同无效。在合同被总公司追认前,善意的合同相对人可以通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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