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外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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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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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行为应该直接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递交诉讼状,大多数债权人在起诉之前相信也有跟债务人沟通过,协商无果的话,提起民事诉讼将是债权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特定情况下,起诉前还能先申请财产保全。
债务人是外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是外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欠钱不还应该到法院起诉,债务纠纷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①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④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⑤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务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

2、起诉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3、法院受理:

① 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 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③ 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④ 当事人的追加。

4、开庭审理

① 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② 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③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5、宣告判决结果。

欠钱不还的解决方法跟债务人是本地人还是外省人并无直接的关系,哪怕债务人是外国人,合法的债务关系就应该到期还钱。债务债权纠纷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选择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便于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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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讼。当然,在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
3、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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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债务怎样转成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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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单方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因为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对一般物品掌握在4年以上,贵重物品及房屋掌握在8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单方财产可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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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
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仅是为解决离婚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对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离婚双方应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同时,夫妻的共同债务虽作了分担,但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双方仍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一方在清偿全部债务后,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2、离婚一方不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
该类债务的处理除非离婚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协议,否则人民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处理,而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依照婚姻法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再作出处理。这样处理符合情理和立法精神,同时也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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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
所以,对该类债务的处理,离婚一方列举了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无异议的,该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处理,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离婚一方例举了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另一方不认可的,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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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欠款人是外省的,当事人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15日内没有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申请支付令已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说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华民共劳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者提前三十书面形式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劳者试用期内提前三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一)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
债务人在国外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欠款人是外省的,当事人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15日内没有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申请支付令已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说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华民共劳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者提前三十书面形式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劳者试用期内提前三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一)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
在国外债务人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欠款人是外省的,当事人需要在被告住所地人民,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发出的支付令后,15日内没有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申请支付令已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说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华民共劳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者提前三十书面形式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劳者试用期内提前三通知用单位解除劳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一)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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