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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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由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认定,但如果未作说明的,一般可以按照均等分配的原则来进行处理,也可以由受益人之间协商来进行认定。
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

一、保险法定受益人分配比是多少?

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另外法定受百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度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转化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的法定受益人,一般根据《继承法》由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可以不均等分配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保险在购买时,投保人需要对相关条款进行认真了解,特别是涉及到受益人之间的相关利益分配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投保受益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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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解释三》第9条“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时,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时,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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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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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么,指定受益人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若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可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其次,指定要明确,切不可使用模糊的字眼,应该明确指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免日后引起纠纷。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否则视为所有受益人对保险金额享有同等的份额。
最后,投保后,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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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发企业注销、破产等原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简称资金系统)做项目楼盘造册核定物业企业服务范围由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楼盘造册审核住宅所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定范围并市住房资金管理区(县)管理部(简称区(县)管理部)办理关联手续
二、房屋所权转让已交纳维修资金应同办理户手续房屋受让应持维修资金户协议、房屋权属证书(未取提供房屋转让协议)、身份证、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房屋所区(县)管理部办理户手续
故提供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需由房屋转让、受让双场办理户手续业主本能场代理应携带业主本身份证、代理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
三、依催缴、追缴维修资金交款应持住宅所区(县)建委(房管局)具《协助交存告知单》区(县)管理部办理交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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