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子或女。
2、两者适用继承的范围不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亦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多种场合。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之中。
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被转继承人为享有继承权的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转继承权的人,通常都是被转继承人的若干法定继承人,不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被代位继承人仅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等。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三、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知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道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转继承的过程中,之前的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继承的这部分遗产,让自己的子女或其他的人进行继承,可是代位继承是不一样的,代位继承只能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代替当事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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