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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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享有房屋继承权的条件是房子的产权人已经去世,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合法的继承人包括遗嘱指定继承或是《民法典》当中规定的继承人,另外就是继承的这套房子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继承房子。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遗产房屋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被继承人名下的这套房产才能称之为遗产,对遗产的继承不可能发生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在世的话,可以把自己的房子无偿的赠送给他人,但不能称之为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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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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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中国继承法》
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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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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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也就是说,转继承的条件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还有转继承的份额只能是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转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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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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