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周耀东律师
周耀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36人
专家导读 目前,我国《婚姻法》第41条中,主要对离婚债务清偿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本身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再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个人债务清偿有哪些

离婚时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债务夫妻财产一样,也是区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自然,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就是由个人单独承担,这并不区分夫妻是否离婚。如今,经常出现一方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过程中,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企图侵吞对方的财产。显然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会损害到对方的利益,而我国同时也规定了,由证据表明一方存在这一行为的,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78****6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52****32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105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37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有一个表叔和我表婶二人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现在口味的不同要离婚了,新婚姻法离婚债权分割怎么分的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br/>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br/>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br/>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br/>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br/>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综上,一般对于离婚一方当事人必须对共同债务承担举证责任,并且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分割共同债务,为保护第三人的债权利益,一般是由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分割给某一方离婚当事人。
395浏览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3、对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婚姻法》第41条中,主要对离婚债务清偿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本身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再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六年了,他最近出轨了,我打算跟他离婚,咨询一下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新规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br/>(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br/>《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br/>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br/>(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br/>《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br/>(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br/>(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br/>《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br/>(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br/>《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br/>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br/>(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br/>《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br/>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br/>(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br/>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br/>(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br/>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br/>《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1.工资、奖金;<br/>2.生产、经营的收益;<br/>3.知识产权的收益;<br/>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br/>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r/>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br/>(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br/>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1k浏览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新婚姻法关于债务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离婚债务分割新规定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5****106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52****265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7****866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