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告劳动局要什么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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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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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老板欠钱不还的话,一般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而不是直接向劳动局进行提交证据,对于老板欠劳动者工资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从而由劳动部门来处理劳动纠纷。
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告劳动局要什么证据?

一、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告劳动局要什么证据

老板欠钱不还要确定是欠工资还是欠私人的债务,对于两者所起诉的部门是不一样的如果工资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二、起诉的流程有哪些?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三、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①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②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③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④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只要拖欠工资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老板而欠钱不还的话就要明确这个是属于哪种,只有明确的认定清楚了之后才能更好的用合适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所以,对于欠钱不还才当事人就可以选择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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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 一般案件经常使用的几种证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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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包括:
(一)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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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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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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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申请维权,这是合法合理的。去劳动局申请维权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证据提交后,劳动局会进行调查,并责令老板依法支付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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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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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去劳动局告老板,可我什么证据都拿不出来,现在要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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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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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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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按以下两个途径追索:
一、向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由于一些省市未经劳动监察限期支付不支持赔偿金,建议先向劳动监察投诉,限期内不支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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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怎么去劳动局告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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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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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告劳动局吗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二、请问确定劳动关系需要些什么必备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加班加点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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