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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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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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一般是双方都要留存的,双方可以对借条中约定的情况进行协商认定,后期涉及到一方存在违约等情况的,双方都是可以举证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所以双方都应当保留欠条的原件。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

一、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

双方都应当保存借条的原件,在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当中,双方就会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或者是协议,如果没有签订这个合同或者协议的话,简单的欠条也可以成为双方有着一个借贷关系的证据。如果是因为一些原因或者是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自己义务的话,这群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提起诉讼了之后是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定的证据的,那么这个欠条本身当然是可以成为证据的。

二、借条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1.对于复印件到底能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来使用——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和复印制品是没有办法单独的认定为证据的。

2.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没有办法单独认定为证据的前提条件是,该复印件或者是复印品没有办法与原物进行核对。也就是说如果可以和原物核对,并且没有异议的话,那么这个复印品是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的。

3.对于现实的审判过程来说,复印件可不可以成为证据,主要是看复印件到底可不可以起到与原件类似或者是相近的作用,若可以起到的话,那么就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如果不能起到,就不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

4.在实际上的应用过程当中,应当来看一下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有误,或者是无误之后,对方当事人是否表示异议,如果对方当事人对于它的效力和与原件的合适程度表示异议的话,那么这个证据的证明力度是有瑕疵的,所以此时是不太能够当做证据来使用,法官也不会承认的。

5.如果与原件核对之后,当事人和另一方,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进行诉讼的话,那么这个复印件就可以当做证据来使用。

对于双方已经签订了借条,是需要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合同的相关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被迫签订的借条,或者相关内容存在违法的情况,或者欺诈情况的,那么该借条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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