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明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任茂弘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不仅如此,他还长期接受甘肃卫视、兰州晚报等本的主流媒体专访,就社会热点与典型案例发表专业法律意见,尽显专业实力与担当。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海明律师始终坚守一线办案,亲自主理逾百起刑事案件。他曾办理范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涉案金额高达1.3亿元(执业证号:16201201010522294)。范某作为白银某医药公司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案件在当地及甘肃省影响重大。李海明律师接手此案后,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并安排会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阅卷过程中,他精细梳理证据链,从进项和销项数额分析论证,依据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及量刑情节,为其制定了精准的辩护方案。最终,成功减轻被告人的量刑,实现了罪轻化处理,展现出他在经济犯罪辩护领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卓越的辩护能力。由于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出色表现,他先后获评找X网2019年度甘肃优秀刑辩律师、法律X车2021年度西北地区领军律师等荣誉称号。
在民商事及行政争议领域,李海明律师同样表现卓越,累计代理/协办各类民商事案件逾千件。其中,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他帮助当事人王X成功争取到二十五万赔偿金。本案中,原告王X在被告李X的工地上班,被告张X受李X指派接送王X等五人上下班,下班途中张X和黄X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使王X严重损伤。经鉴定机构鉴定,王X伤残构成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张X负主要责任,被告黄X负次要责任。因赔偿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王X委托李海明律师起诉至法院。
接受委托后,李海明律师重点整理王X的损失费用凭证,确认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根据王X的合理诉求制定精准诉讼策略。庭审中,被告张X辩称自己受雇于李X且王X未系安全带存在重大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黄X辩称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针对这些辩称,李海明律师向法庭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二被告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被告黄X和A公司由保险B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王X其余损失由被告张X和黄X分别按70%、30%的比例承担。最终,本案判决保险B公司赔偿114991.21元,被告张X赔偿136402.03元,被告黄X与A公司连带给付鉴定费930元,王X共获252323.24元赔偿,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除了在案件办理上成绩斐然,李海明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培训与活动,由甘肃省司法厅选派,参加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百千千工程”律师培训班等,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管理能力。并且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及中小型科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还担任兰州市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为行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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