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和婚外情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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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婚和婚外情有很多不同点,在婚外情的情况下,没有过错的丈夫或妻子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法院将允许离婚,并对有婚外情的一方进行过错判定。一般来说,分为文章中的几种情况。
重婚和婚外情的区别?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如果结婚以后和其他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不违反婚姻法规定,不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一般是家庭纠纷,应该由夫妻之间调节解决。但如果你已婚,因为婚外情故意伤害妻子和孩子。例如,在结婚后,想要与第三方在一起并对原生家庭的妻子进行殴打属于违法行为,被害方可以对婚内家暴进行起诉。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则不构成实际对原始家庭进行伤害的犯罪行为,但婚外情的行为在道德上是不接受的。然而,婚后以夫妻的名义与其他异性进行同居关系,属于重婚罪。夫妻其中一方犯下重婚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由于丈夫或妻子的婚外情导致夫妻之间离婚,他们通常选择两种方式,一个是夫妻谈判离婚,但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发生争议,那么我们就会选择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在婚外情的情况下,没有过错的丈夫或妻子一方起诉离婚,一般法院将允许离婚,并对有婚外情的一方进行过错判定。一般来说,它分为四种情况。

  1.丈夫或妻子有婚外情的一方与第三方有关系,这属于重婚

  2.丈夫和妻子的一方在婚后与其他异性生活在一起。

  3.另一方因婚外情而对配偶造成家暴,如殴打等。

  4.虐待夫妻另一方。例如,如果夫妻一方生病并且没有给予治疗疾病的金钱等。

  法院将根据上述四种情况的鉴定来判断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根据中国目前的《婚姻法》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婚外情离婚财产分配一般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在三种形式的婚外情中,重婚是有刑事责任的,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配偶与其他异性同居但不以夫妻的名义,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夫妻的一方因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错误的一方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配偶偶尔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那么这不是犯罪,也不需要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如果导致夫妻离婚,夫妻之中无过错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并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有婚外情,无过错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割一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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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和重婚罪区别是什么
1、婚外情不认为构成犯罪,行为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重婚罪触犯《刑法》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情属于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重婚罪除了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社会公德的违背外,同时也属于犯罪行为。3、婚外情可能构成重婚罪,但是构成重婚罪却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外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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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和重婚罪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重婚登记行为终了就对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侵害。因此,法律重婚为行为犯,行为人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为犯罪既遂。但是,由于法律重婚而导致的非法婚姻关系呈持续状态,故追诉期仍应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听听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2、事实重婚。事实重婚与法律重婚的显著区别在于,后者仅以重婚登记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前者则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作为成立要件。事实重婚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理论:
(1)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
(2)非法同居所护矗篙匪蕻睹戈色恭姬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没有结婚的话,重婚罪几年。可调查他们是否已举行结婚仪式;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或以夫妻自居等等。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所以,不能简单的都按重婚的。你可以根据以上分析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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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和重婚罪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重婚登记行为终了就对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侵害。因此,法律重婚为行为犯,行为人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为犯罪既遂。但是,由于法律重婚而导致的非法婚姻关系呈持续状态,故追诉期仍应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听听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2、事实重婚。事实重婚与法律重婚的显著区别在于,后者仅以重婚登记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前者则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作为成立要件。事实重婚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理论:
(1)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
(2)非法同居所护矗篙匪蕻睹戈色恭姬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没有结婚的话,重婚罪几年。可调查他们是否已举行结婚仪式;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或以夫妻自居等等。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所以,不能简单的都按重婚的。你可以根据以上分析区别的
重婚罪与婚外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重婚登记行为终了就对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侵害。因此,法律重婚为行为犯,行为人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为犯罪既遂。但是,由于法律重婚而导致的非法婚姻关系呈持续状态,故追诉期仍应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听听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2、事实重婚。事实重婚与法律重婚的显著区别在于,后者仅以重婚登记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前者则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作为成立要件。事实重婚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理论:
(1)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
(2)非法同居所护矗篙匪蕻睹戈色恭姬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没有结婚的话,重婚罪几年。可调查他们是否已举行结婚仪式;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或以夫妻自居等等。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所以,不能简单的都按重婚的。你可以根据以上分析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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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和重婚罪有什么区别?
婚外情以及重婚罪在本质上是有所不停的,婚外情是指在婚姻关系中违反忠实义务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的关系,但是要构成重婚罪时也是需要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后者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区分两种时要确定是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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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外情与重婚罪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持续,但重婚行为并不以非法同居的行为或后果作为其成立的要件,非法同居仅是重婚行为所导致的不法婚姻状态的客观表现形式,重婚登记行为终了就对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侵害。因此,法律重婚为行为犯,行为人骗取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为犯罪既遂。但是,由于法律重婚而导致的非法婚姻关系呈持续状态,故追诉期仍应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听听怎样收集婚外情证据。2、事实重婚。事实重婚与法律重婚的显著区别在于,后者仅以重婚登记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前者则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作为成立要件。事实重婚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理论:
(1)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
(2)非法同居所护矗篙匪蕻睹戈色恭姬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没有结婚的话,重婚罪几年。可调查他们是否已举行结婚仪式;对外是否以夫妻名义相称或以夫妻自居等等。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所以,不能简单的都按重婚的。你可以根据以上分析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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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意外险和医疗险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这里先带大家了解下三种险种的定义: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是针对重大疾病赔付的,目前大部分重大疾病险对身故也进行赔付,当然也有少部分不赔,所以选择时一定要注意。国内的重疾保险一般保障40种左右的重疾,部分保障到60种。意外险:针对意外死亡和意外残疾进行赔付。可以附加意外住院医疗、住院补助等。这里要注意意外二字,所有的赔付都是在意外事故的基础上进行的,因病死亡、住院等,都是不赔付的。另外,还要注意免赔条款,一般国内的保险,地震、酒驾、违法行为、自杀等,都是不赔付的。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国内的人身意外险购买时需要提供自己的职业,不同职业,保费不同,如果选择的职业错误的话,也是不会赔付的。医疗险:主要针对住院医疗进行赔付,只有住院产生的费用赔付,门诊是不赔付的。当然因病或者意外的住院费用都是赔付的。部分保险对意外医疗门诊也是赔付的。商业医疗保险都是规定对其他保险赔付后的比例进行赔付的,而且一般都需要治理的病例、发票等原件,所以只能由一个保险公司赔付,所以医疗保险购买一份即可,多买无用。其实每家公司都有相应的保障功能的产品,每款产品都有它本身的特点和功能,关键在于确定清楚自已的需求及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已保障需求的方案即可,而且选择专业、中肯的保险从业人员为自已服务也是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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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和重婚罪的区别有哪些
1、婚外情不认为构成犯罪,行为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重婚罪触犯《刑法》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情属于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重婚罪除了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社会公德的违背外,同时也属于犯罪行为。3、婚外情可能构成重婚罪,但是构成重婚罪却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外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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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和婚外情的区别有哪几种
1、婚外情不认为构成犯罪,行为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重婚罪触犯《刑法》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婚外情属于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重婚罪除了是对传统道德观念、社会公德的违背外,同时也属于犯罪行为。3、婚外情可能构成重婚罪,但是构成重婚罪却不一定就是因为婚外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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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从重处罚和重加重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从重处罚与结果加重有什么区别 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刑罚。由此可以看出,法定从重处罚,是刑罚总则规定的一般性要求,具有普遍使用的效力,从其内容上看,从重处罚应该是在法定刑的限制内判处的。 而结果加重犯,比如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个人认为其是刑罚分则中对具体犯罪情形的具体规定,适用于个案,是个案中对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判处。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加重犯指具有法定从重或加重处罚情节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加重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刑法第138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犯罪对象是特殊对象,如刑法第139条第2款规定的奸淫不满十四岁的;犯罪后果严重的,如刑法第136条规定的,以肉刑致人伤残的;犯罪情节恶劣或特别恶劣的,如刑法第139条第4款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妇女的。加重犯的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依据酌量情节而从重处罚的犯罪不属于加重犯。 二、从重处罚相关知识 刑法理论中对酌定情节是这样解释的:"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审判过程中需要酌定考虑的情节必须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审判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酌定情节主要有:犯罪的动机、犯罪的手段、犯罪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的损害程度、犯罪后的态度。"就是说认定酌定情节的前提是要足以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同时非明文规定不可能突破明文法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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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和有配偶与他人婚外同居有区别吗
事实上的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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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当年外婆有一套老土房,在重庆市区,八几年的时候,我妈妈花了1万元左右,拆掉土房在原来的位置重新建造了一个小二层楼的砖房(这是经过外婆同意后做的),后来一楼就归外婆居住,二楼就有我妈妈一小家居住。房产证还是以前我外婆的老房产证,本来当时可以把二楼房产证分划出来归我妈妈自己所有,但是一咨询要花一笔钱,就没有去分隔房产证!后来和外婆一商量,两人就决定到公证处去做了一个公证,意思就是二楼归我妈妈个人所得!这个事儿就二十几年过去了。前几年我外婆病逝,又恰好现在那处房子要拆迁。在我妈妈和她的兄妹办理相关事宜时就出现了矛盾,原因是以前我妈妈说过楼下外婆一直居住的一楼属于她那份她不要,留给大姨(我妈妈的姐姐)!大姨一直单身没有家,也没有孩子,退休后就一直和外婆住,住在一楼,不幸的是大姨得病还走在了外婆前面,现在面临拆迁我小姨和舅舅意思是我妈妈当年说过下面属于她那份放弃的,现在就不应该得到那一份,可是我妈妈说当时是说留给大姨的,现在大姨不在了自然她那份就自己收回,就因为这事闹的不愉快,后来小姨回家咨询百度说17年现在新规定房产在当事人(我外婆)走后,多少年内没去办理划分就失效,所以要求我妈妈把楼上一起拿出来他们三兄妹平分!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这样的,很郁闷!麻烦律师给出专业意见!
[律师回复]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答复:拆迁户办证需要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半汤路)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巢湖中路)档案室开注销证明;产权人持(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带齐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办证联;其他必要资料)。
债务重组和重整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重组和重整有什么区别

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的主持下,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制度。由此可见,重整中的债务人所面临可能破产清算的情况,而债务重组中的债务人则未必。尽管适用对象不同,在实践中债权人一般都需作出利益让步。

二,债务重组利益调整范围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而重整制度利益调整主体范围更广。债务重组中,经债权人和债务人谈判,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就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债务重组协议一般不涉及其他债权人及其他主体的利益。

三,债务重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自愿行为,具有市场化特征,而重整制度是各方的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债务重组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站在自身的经济利益上,计算债务重组行为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决策行为需经过内部程序,日后若债务人情况好转,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亦可能具有重新谈判的空间。
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
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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