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回溯到2014年底,案外人刘某和简某、简某甲二人因为家庭经营饭店需要周转资金,共同找到李某借款35万元。三方当时特意签了正式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期半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逾期还要计收罚息,同时刘某还拿出自己名下某小区的房产做抵押担保。合同签完当天,三方就一起去公证处做了借款合同公证,李某也当场把全额借款交付给了对方。
谁料借款到期后,作为共同借款人之一的刘某因故进入监狱服刑,李某没法按预想拿到还款,只能转头多次找简某、简某甲催要。从2025年初到2026年中,简某断断续续通过微信转了八千多块钱,之后就再也没有还款动作,剩下34.2万元的本金一拖再拖,始终没有着落。眼看多年催要没有结果,李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刘鹏律师求助,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钱款。
刚接待李某的时候,刘鹏律师就注意到本案的两个核心争议点,也是横在维权路上的两座大山:一方面这笔借款距今已经十余年,按照普通大众对诉讼时效的认知,很多人都觉得过了这么久的钱早就没法通过法律要回来了,两名被告也极大概率会以诉讼时效经过作为抗辩理由;另一方面,简某甲一直声称自己只是这笔借款的担保人,不是共同借款人,主张原告当初明知道他没有固定职业和可执行财产还让他签字,自身就有过错,而且就算是担保,这么多年保证期间早就过了,自己根本不该承担还款责任。
李某自己手里保存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散落在多部旧手机里,他本来以为这些存了多年的记录大多已经丢失,来咨询的时候甚至已经做好了只能要回部分欠款的心理准备。
刘鹏律师听完李某的完整叙述,第一时间和他强调了民间借贷案件里证据的核心作用,没有催款的凭证,十余年的时间跨度很容易被认定为时效经过。之后刘鹏律师陪着李某翻遍了他新旧几部手机的微信数据、通话存档,一笔一笔核对简某此前的转账记录,把所有能证明李某这些年始终在持续催款、对方也陆续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的材料全部整理出来,逐步搭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结合信阳本地多年来的民间借贷裁判倾向,刘鹏律师针对本案制定了两步走的专属代理方案:第一是先通过公证的借款合同文本作为核心基础证据,从合同签署位置入手,直接锁定简某、简某甲二人都是在借款人落款处签字的事实,从根源上否定简某甲所谓“只是担保人”的主张;第二是把梳理出来的历年催款聊天记录、通话录音、2025年到2026年的部分还款凭证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时效中断证据链,逐一对应原告多年来没有放弃主张权利的时间节点,堵住对方主张时效经过的抗辩空间。
庭审辩论阶段,面对两名被告提出的时效抗辩、担保身份抗辩,刘鹏律师没有纠结多余的细枝末节,核心辩论思路始终围绕两个关键点展开:一是当庭出示借款合同原件,明确指出两名被告的签字位置均在借款人栏目下,合同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简某甲承担担保责任的约定,所谓保证人身份的主张没有任何合同依据;二是逐一出示整理好的催款记录和后续还款凭证,证明原告这些年始终没有停止主张债权,且被告简某直至2026年5月仍在主动还款,事实上也以行为认可了剩余债务的存在,所谓诉讼时效届满的说法完全不成立。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结合原告提交的完整催款证据链与后续还款记录,认定本案并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同时根据合同签署的实际位置,认定简某甲属于共同借款人而非其自行主张的保证人,应当与简某共同承担剩余还款责任。最终判决两名被告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共同向李某返还剩余借款本金34.2万元,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用也主要由两名被告负担。拿到判决书的当天,李某特意跑到律所向刘鹏律师道谢,说自己之前以为拖了这么久的钱大概率要打水漂,没想到靠着梳理出来的一堆旧记录,最终全额要回了本金。
刘鹏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已有近七年,累计承办各类案件500余件,始终以严谨细致的态度梳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不随意给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竭尽所能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日常遇到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出行或是刑事相关的法律问题,不用慌神,及时留存好相关证据,找专业律师梳理案件细节,才能最大程度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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