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孙子有无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
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
我国《民法典》(.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
老人的遗产也可由孙辈转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是,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还有,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是老人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辈
4、如果孙辈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也可适当分得遗产。
二、没有遗嘱时老人财产的一般继承
《民法典》(.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于一般老人的父母已经死亡了,故此老人死亡后,一般由其配偶、子女获得财产的继承权。也即孙子通常情形下,是不得参与老人遗产的分割的。若是老人的儿子死亡,也即该孙子的父亲死亡,或者是与其他老人的子女相比,孙子尽到了赡养义务的,此时可以参与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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