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妇女和幼儿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但是现实社会中,因为一些原因,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屡遭侵害,当妇幼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做如下处理:

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例如: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对于侵犯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对于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妇女可以要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二、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可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请求进行诉讼需要的帮助。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时,记得保留证据,当地的司法机关会给予援助,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可以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8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4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及时获取国家机关的保护,如果不能立即采取措施弥补损害,可以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包括扣留侵权人的财务等,但是需要立即交由国家机关处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侵犯著作权,侵犯侵犯公共利益,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律师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均有可能侵犯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究竟何谓在构成侵犯特定主体著作权的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立法上并无更进一步的规定。在实务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为此,国家版权局2006年在一则名为《关于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如何理解适用损害公共利益有关问题的复函》(11月2日国权办[2006]43号)中指出,“就如何认定损害公共利益这一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均有可能侵犯公共利益。参考资料:zcfg/flfg/bq/fl/202109/t_.html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我们的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有以下五种办法: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消费者被受侵犯了权益应当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的人身损害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损害,也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人格权的损害。例如,消费者因购买、使用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导致死亡、伤残;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到漫骂、污辱;消费者的身体被搜查;消费者的个人秘密、个人信息被非法公开或者提供给他人;消费者的民族习惯没有得到尊重;等等。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的财产损害包括金钱、时间、可得利益等损害。例如,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或者缺斤短两商品花出的冤枉钱;消费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生命健康损害后支出的丧葬费和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消费者因退换不合格商品支出的交通费及误工损失;消费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无法使用而寻找替代物支出的费用;消费者因金融服务经营者没有履行风险警示义务导致资产减损;等等。 一、对人身损害的赔偿 (一)对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个人信息损害的赔偿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三)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对财产损害的赔偿 (一)对不合格的商品或者服务修理、重作、更换、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法要求经营者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二)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的民事责任。 (三)继续履行,返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利息和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四)排除商品或者服务的危险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五)赔偿损失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惩罚性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消费者,既包括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本人,如食用自己买来的变质食品而中毒、去浴池洗澡被烫伤等;也包括没有购买商品却使用商品的消费者,如某消费者使用其子女买回来的电冰箱而触电受伤。实践中有些人并不是商品的购买者或使用者,也不是接受服务者,但他们却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损害,如某人去邻居家串门,被邻居家的彩电爆炸炸伤,这些人也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土地补偿费是侵犯集体利益还是侵犯集体利益
[律师回复] 案情简介:土地补偿费分配不均如何认定案由原告A等13人均系被告某村民小组的村民,并且都在被告处依法取得了有关土地的承包使用权。2009年被告集体所有的田地被依法征用,并依法取得了相应的补偿款。然被告在没有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对该征地补偿款进行了分配,后原告A等12人只分得了其他村民补偿款8000元的一半,即4000元,另外1人分文未分。A等13人多次要求被告补齐差额,但都未果。原告A等13人无奈只能向提讼。判决:适用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经审理,该案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因为该案是在征地补偿款取得后的分配过程中,被告对该征地补偿款进行了不公平的分配,少分给了原告征地补偿费,甚至不分给部分原告,最后使得原告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该案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对于已经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分配征收补偿费的,应适用“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对于未发包的土地被征收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不服提起的诉讼,或者承包人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成员对承包地征收后的补偿费用分配不服引发的纠纷,则适用“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该案中A等13人均系被告某村民小组的村民,并且都在被告处依法取得了有关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因此当原告对于被告分配征收补偿费不均时提起的诉讼,应定为“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律师说法:何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其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都是涉及个人补偿,只有土地补偿费事先归集体所有,然后由集体组织进行分配,因此争议最大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了。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我们就应该确定到底是哪一部分补偿费的纠纷,如果是前两部分,就应适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及个人纠纷等案由,而不适用侵犯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在该案中,当然双方争议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由于土地补偿费是以人民币的形式体现的,那此时我们在大方向上是应定债权纠纷还是物权纠纷或者其他纠纷呢笔者认为该案是物权纠纷。大家知道土地补偿费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对其所有权转移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其实就是土地权属变更的替代物,正如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替代物的所有权当然也归农民集体所有。如要分配土地补偿费,凡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应享有同等权利。当事人的这项权利被侵犯,是对其物权的侵犯,因此,该案是物权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如何赔偿;如果不能协商好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最后的办法就是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的申请书了,一定要带上证据。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者人身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哪些行为是侵犯老人权益,哪些行为是侵犯老人权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负刑事责任的人,即罪犯;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因此,当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刑事诉讼,必须具备构成刑事责任的条件,人民才会予以受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或虐待老年人,情节严重的;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情节严重的;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严重的,这三类行为具备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即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一般情况下告诉才处理。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妇幼权益 > 妇幼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