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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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看必要性: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其次,要看父或母有没有给付能力的,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条件大不如前了,原来标准都快满足不了的时候,增加就很难,有一些是离婚后再婚又生育子女的,民法典里规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总数额不超过工资的一半,像这样的,不减少就不错了。

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一、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要抚养费是你的权利,但能否要得到,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看必要性: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其次,要看父或母有没有给付能力的,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条件大不如前了,原来标准都快满足不了的时候,增加就很难,有一些是离婚再婚又生育子女的,民法典里规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总数额不超过工资的一半,像这样的,不减少就不错了。

但如果对方收入明显增加了,有钱了,只要孩子起诉了,要求增加,法院都会支持的,因为子女利益第一。实践当中,只要起诉要的,多少都会适当的增加一些的。

二、离婚后抚养费的标准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三、离婚后的抚养费支付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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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否请求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可以请求一次性支付。但是前提是对方有条件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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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和前夫打算离婚了,儿子归我他每个月拿两千元的抚养费,请问儿子的抚养费支付可否要求一次性支付呢
[律师回复] 这个一般是按月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1、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中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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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有一个问题,家庭问题,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我想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依据是什么?谢谢了
[律师回复] 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子女抚养费一次性支付为什么不可取
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的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1000元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工资有2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4000——6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抚养费毕竟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因此法院判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可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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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给抚养费吗?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追加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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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省去要钱的麻烦。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1、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要求非抚养方一次性支付吗网友提问:我和前夫离婚时小孩才3岁,离婚后前夫去了外地,到现在已经8个月没有给抚养费,我多次催促他都不理。我现在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付以后的抚养费吗律师回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但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要有确切的理由,适合非直接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从便于执行的角度出发,会判决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一般是先确定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按月或按年应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从离婚时至子女十八周岁(有些情况下子女不能生活,还要增加计算的时间)计算应承担的抚养费的总额,由非直接抚养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离婚时双方协商或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抚养费,但子女在抚养期间死亡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出现超过协议或原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时,子女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2、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后,子女是否有权再次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判决、调解时,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
3、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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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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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需要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也具有相应的条件,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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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
抚养费是否能一次性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离婚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2、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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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否受法律支持
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当事人可以选择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对此法律中没有作出强行要求。因此,在经过协商之后,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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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可否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省去要钱的麻烦。对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1、离婚后抚养费可以要求非抚养方一次性支付吗网友提问:我和前夫离婚时小孩才3岁,离婚后前夫去了外地,到现在已经8个月没有给抚养费,我多次催促他都不理。我现在可以要求他一次性给付以后的抚养费吗律师回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但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要有确切的理由,适合非直接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官从便于执行的角度出发,会判决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一般是先确定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按月或按年应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从离婚时至子女十八周岁(有些情况下子女不能生活,还要增加计算的时间)计算应承担的抚养费的总额,由非直接抚养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离婚时双方协商或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次性给付了全部抚养费,但子女在抚养期间死亡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剩余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出现超过协议或原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时,子女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2、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后,子女是否有权再次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在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进行判决、调解时,抚养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子女有权基于法定情形,向抚养义务人要求增加抚养费。
3、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男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说
[律师回复] 可以,规定是,夫妻离婚,是双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只要达成一致意见,怎样都可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解决。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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