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甲的处境在旁人看来几乎没有转圜余地。他所在的公司以添加微信好友售卖茶叶、手串为幌子实施诈骗,内部按技术、客服、销售划分部门分工协作,2016年底入职的林某甲后来做到客服组经理,日常工作就是管理组员添加好友、推送销售名片。公安机关2018年夏将整个团伙捣毁时,审计出来的全案金额触目惊心,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包括林某甲在内的全体人员提起公诉,按照涉众型犯罪的常规追责逻辑,只要是团伙成员,很容易被要求对任职期间的全部涉案金额负责。
张纯杰接手案卷时,没有顺着“金额巨大必然重判”的思路走。他先是跳出起诉书的笼统表述,把林某甲的全部任职轨迹拆成三个维度核验:入职的精确时间、岗位的具体权责、实际拿到手的薪酬构成。他没有刻意回避林某甲知晓团伙运作模式的事实,反而把辩护的核心锚定在两个关键区分上:一是林某甲的主观状态属于间接故意,和主动设计诈骗流程、直接对接受害人骗取钱款的核心成员存在本质区别;二是林某甲的工作仅停留在客服辅助环节,既不掌握诈骗话术的制定权,也不参与赃款的分配,在整个犯罪链条里处于次要、辅助的位置。
这种对岗位权责的精细拆解,恰恰是张纯杰团队一贯的办案习惯。依托律所覆盖民事纠纷、刑事辩护、商事争议、企业顾问的全链条服务能力,团队处理涉众型经济案件时,常会把不同业务方向的律师拉到同一间会议室做交叉推演——办过商事合同案件的律师,会从公司架构、部门权责划分的商业逻辑切入,核验当事人在组织中的真实位置;办过民事债权纠纷的律师,会从资金流水、薪酬发放的凭证入手,核对当事人的实际获利情况。这种跨领域的交叉质证,最早源自律所早期处理疑难民商案件时形成的集体研判传统,到了刑事辩护场景里,往往能跳出单纯套用法条的路径,找到公诉意见里容易被忽略的权责边界。
庭审中,张纯杰没有刻意制造和公诉方的对抗,而是客观摆出三组客观证据:林某甲的入职登记记录、对应的岗位说明书、全部工资流水。这些材料共同指向一个事实——林某甲是被雇佣的普通上班族,既不是诈骗模式的设计者,也不是骗取受害人钱款的直接实施者。与此同时,他引导家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提前准备好罚金缴纳的资金,用实际行动呈现悔罪态度。
法院最终的判决回应了这些辩护意见:林某甲虽需对参与期间团伙实施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但属于从犯,且有坦白、退赃、缴纳罚金的从轻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个结果意味着,林某甲不需要在高墙内度过漫长刑期,能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结案那天,张纯杰带着团队把林某甲任职期间所有和案件相关的工作记录、沟通凭证整理成了一份完整的归档清单,这份清单后来成了律所处理同类涉众型案件的参考模板——面对动辄上亿的团伙涉案金额,真正决定当事人刑期的,从来不是那个吓人的总数,而是每个个体在链条里的真实位置。处理完这起案件后,他和团队又扎进了下一起东莞本地的口罩机买卖合同纠纷里,这类涉及特殊时期交易规则的案件,恰恰是他过去几年常碰到、也最讲究落地解决思路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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