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等。网络维权的方法有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等。
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网络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新规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1****4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3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网络购物纠纷法律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般来说,发生了网络购物纠纷的话它的法律认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如果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一下网络诈骗定性的依据
[律师回复] 一、电信网络诈骗区别于普通诈骗的关键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的是双重客体,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同时还侵犯了网络社会的稳定状态。
(一)犯罪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所谓“不特定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时,并没有特别选定诈骗的对象,是随意的、随机的,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是行为人自己也不能预料的。
(二)利用电信网络为诈骗平台。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是电信网络诈骗区别于普通诈骗的一个重要的形式特征。电信网络诈骗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通过电信网络形式进行交流,是一种“点对面”形式的诈骗。
二、准确定性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需要在判断行为人是否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送诈骗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对被告人最终取得财物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何种行为手段。
三、在电信网络诈骗中,若行为人的手段行为涉及刑法所规定的其他罪名,在没有明确规定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房屋维修基金依据是什么,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很多业主或许都不知道有此基金的存在,或许错过了使用的机会。现在律图网小编就让你彻底地了解它,更多地使用它。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可以说是为很多的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比例如何缴纳一般情况是,房屋维修基金在开始购房的时候就需要缴纳,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有关维修基金的一些缴纳的规定,在这个固定中规定了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而且维修基金根据购房面积和购房总额作为标准来收取,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基金使用的条件根据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而公共部分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等,还包括了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停车场等。总的来说,每一个业主最好都要提前条件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等方面的问题,然后充分的利用好这部分基金,从而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方便。
房屋维修基金依据是什么,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很多业主或许都不知道有此基金的存在,或许错过了使用的机会。现在律图网小编就让你彻底地了解它,更多地使用它。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可以说是为很多的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比例如何缴纳一般情况是,房屋维修基金在开始购房的时候就需要缴纳,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有关维修基金的一些缴纳的规定,在这个固定中规定了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而且维修基金根据购房面积和购房总额作为标准来收取,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基金使用的条件根据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而公共部分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等,还包括了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停车场等。总的来说,每一个业主最好都要提前条件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等方面的问题,然后充分的利用好这部分基金,从而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方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诈骗判刑两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房屋维修基金依据是什么,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很多业主或许都不知道有此基金的存在,或许错过了使用的机会。现在律图网小编就让你彻底地了解它,更多地使用它。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对于房屋维修基金来说,业主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后期房屋的维修的需要。维修基金是供全体业主拥有的,所以说缴纳了费用之后,不管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还是自己的家庭出现了小问题,都可以按照固定进行维修,可以说是为很多的家庭解除了后顾之忧。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比例如何缴纳一般情况是,房屋维修基金在开始购房的时候就需要缴纳,购房者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有关维修基金的一些缴纳的规定,在这个固定中规定了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而且维修基金根据购房面积和购房总额作为标准来收取,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之基金使用的条件根据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而公共部分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等,还包括了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停车场等。总的来说,每一个业主最好都要提前条件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等方面的问题,然后充分的利用好这部分基金,从而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方便。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9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网络版权保护有哪些依据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受保护作品所做的解释:“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措施:1、技术措施 2、法律手段 3、道德调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诈骗200元立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诈骗200元的话不能立案,不过可以以治安案件立案。可以搜集是否还有其他受害者,如果加上其他的受害者诈骗金额累计3000元以上的,是可以以诈骗罪立案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网络犯罪,也称网络空间中的犯罪或涉及网络的犯罪,是指以网络为犯罪对象或利用网络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的总称。在我国《刑法》中,网络犯罪的类型包括:妨害互联网运行安全的网络犯罪;妨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网络犯罪;妨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网络犯罪;妨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网络犯罪;其他网络犯罪行为。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问题出现的原因
网络犯罪与非网络犯罪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具体罪名上也是由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等要件构成。导致网络犯罪对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网络空间本身的特性。
(一)开放性
从技术上讲,互联网是向所有网络用户开放的,任何用户只要登陆到互联网上,即可接触到其他国家的网络资源,也可为其他国家的用户提供网络资源。 而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导致网络空间的地域界限变得模糊。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是以行为或结果与一定的物理空间的联系作为基础的,一旦地域界限变得模糊,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便会轻易地与多个物理空间产生联系。首先,在行为地上,行为人可以通过登陆不同国家的网站,以传递的方式进行其犯罪行为,这样行为人的行为地就难以确定,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多国均可以行为地为理由主张其管辖权;而在结果地上,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使行为的结果所牵涉的范围常常具有不确定性,这尤其表现在计算机方面,的爆发常常牵连到数个甚至数十个国家,只要某个国家内有计算机感染了,该国即可以犯罪结果地主张管辖权,这样也会导致管辖权的积极冲突。
(二)高速发展性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犯罪分子一定会利用各种新的技术成果来实施其犯罪行为。例如,“随着计算机虚拟技术的发展,使远程医疗通过因特网进行电子操作的技术成为现实,如果有人利用计算机,或非法侵入该系统,或使用电磁攻击技术,干扰破坏手术的进行而、伤害,绝非危言耸听”。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相对应就造成了立法的滞后性和各国间立法的差异性。“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积极地制定了法律规范来打击日益严重地计算机网络犯罪,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尚未普及,更不用说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来面对此类社会危害性行为了。”因此可能出现如上文所提的“爱虫”案的情况:行为人实施了新类型的网络犯罪,一些对此已有立法的国家要求引渡行为人,但行为人所处的国家由于对此类型的网络犯罪尚无立法,不认为是犯罪,未能符合引渡条件中的双重犯罪原则,因此行为人未能被引渡,拥有管辖权的国家不能行使其管辖权。
(三)高技术性
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同时使网络空间具有极高的技术含量,一些运行原理和术语需要具备计算机和网络专业知识才能够理解。法官通常只在法律业务方面拥有专业知识,对于网络技术,法官并不比普通人群的认识水平高出多少。对于本是否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判断,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牵涉到专门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此时法官或是以自己仅有的知识做出判断,或是求助于专门的技术人才。但在求助于专门的技术人才时,仍需要法官能够理解有关技术问题,并结合案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恰
如其分的解释。如果说开放性和高速发展性带来的是立法上确定网络犯罪管辖权的困难的话,高技术性导致的则更多是司法上行使管辖权的困难。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9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受到意外伤害童工维权依据都有哪些
1、《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这里,条例没有使用“工伤”这一概念,而用“致童工伤残”的说法,其隐含意义在此可以理解为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10条规定:“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从这些规定看,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赔偿。作为受到伤害的童工方,可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二、不属于童工的情形
除国家规定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允许招用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外,下列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也不属于童工范畴:
(1)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的;
(2)利用寒暑假从事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的;
(3)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未考入初中的满13周岁的少年,从事日劳动时间不超过6小时、无损于身心健康的辅助性劳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网络生活 > 网络安全 > 网络维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