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消失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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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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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欠钱不还消失了,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带着欠条等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了,因为此时不管对方的消失是否是因为不想还钱,消失的事实都已经侵害到了债权,故此只要债务到期,即使已经找不到债务人了,也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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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钱不还消失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消失了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带着欠条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了,同时也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请求。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2、起诉

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3、调解

由法院介入调解,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若是不能解决的,那么就需要开庭宣判了。

4、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任何人在借钱之后都是需要按照约定还钱的,若是在债务到期时,债务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也需要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钱,而不是选择直接消失来逃避债务。对于债权人,若是遇到联系不上债务人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在收集诸如欠条等证据之后,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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