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家庭联产承包地的边界,从来不是离婚夫妻私下就能随意划清的红线。2012年1月,献县法院就杨XX诉范XX离婚一案作出民事调解书,除准予二人离婚、明确陪嫁物品归属、男方向女方补偿4000元等内容外,额外约定刘XX2亩、渠北地2亩归范XX所有,该调解书随即生效且部分履行。同年9月,三名与原审原告杨XX系兄妹关系的案外人,持1991年生产队承包地分地底账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主张前述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包含三申请人的份额,原审调解书擅自处分了案外人合法财产。法院最终裁定由献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启动再审程序,彼时范XX的委托代理人正是朱俊健律师。
困境与方向层面,当时案件面临三重直接障碍:其一,三申请人提交的分地底账未加盖村委会公章、无当年分地工作人员签字,常规民事诉讼规则下这类材料大概率因真实性存疑无法作为定案依据;其二,再审程序由上级法院指令基层法院自行启动,原审被告一方若直接否定再审合法性,很容易导致自身关于土地权益的合理主张被一并驳回;其三,案涉4亩土地对应的承包经营权,挂靠在11人共享的32.49亩大家庭承包地台账下,分散为12块不同地块,若仅就该两宗地块单独审理,很容易遗漏范XX作为家庭成员本应享有的合法承包份额。朱俊健2007年正式在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执业,此前已有12年执法公职单位工作经历,2005年考取司法资格,先后取得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心理咨询师与会计专业资格证,熟悉基层治理的实际运行逻辑,他没有走常规的证据反驳路径,而是结合自己深耕农村法律服务多年积累的经验,提出三层代理意见:一是明确三申请人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不应直接申请撤销离婚调解书,可另行起诉主张土地权益确权;二是核对全部12块承包地的分配台账,指出案涉两宗土地仅为大家庭承包地的局部地块,单独处分局部地块本质上破坏了11名家庭成员原本公平的分地比例;三是就那份无公章的分地底账,梳理出该底账记载的其余10块土地的实际耕种现状,全部与当事人各方多年来的实际用地情况完全吻合,以此佐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
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明确:仅撤销原审调解书中“刘XX2亩、渠北地2亩归范XX所有”的不当约定,维持调解书其余包括自愿离婚、4000元补偿、子女财产约定在内的全部合法效力,既纠正了原文书处分案外人权益的错误,也完整保留了范XX基于婚姻关系本应享有的财产权益,避免其陷入离婚后需重新诉讼分割全部财产的冗余流程。
除该起再审案件外,朱俊健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省法学会法学专家、沧州市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等职务,2016年其代理的一起涉抑郁症当事人杀人案件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以《抑郁杀机》为题全程报道,获业内及知情人士广泛认可。经济合同纠纷领域,他深耕建筑租赁合同诉讼与执行代理十余年,系统梳理该领域各类起诉与抗辩裁判规则,为大量建筑租赁企业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在全国建筑租赁维权领域具备行业知名度;刑事辩护领域,依托自身心理咨询师资质,可精准把握特殊主体案件的行为逻辑与裁量要点,多起重大敏感案件的辩护意见被司法机关采纳;此外他还具备会计专业能力,在复杂合同纠纷的账目核对、损失量化环节能直接完成专业梳理,大幅提升案件办理效率。作为河北省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他的核心服务范围覆盖沧州献县及周边区域,执业证号为11309200710582644,办公地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中华大街泰昌大厦A座14层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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