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条丢失能自己伪造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付恒勇律师
付恒勇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50人
专家导读 在借条不小心丢失了的情况下自己不能伪造借条,伪造借条虽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伪造的借条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伪造借条的行为对债权人很不利。债权人完全可以通过电话录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明对方借钱不还。
{ArticleTitle}

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条丢失能自己伪造吗?

借条丢失后不能自己伪造借条,伪造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除了借条,以下证据都能证明借贷关系: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当然啦,借钱的时候有个人在场对证明两个人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关键的。

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是只有借条才能证明对方借钱不还的,相反,在只有借条的情况下也不能证明把钱借给了对方,其实转账凭证、要债的记录等,这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或者在借条丢失以后,也可以让债务人重新补写一份借条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条丢失能自己伪造吗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6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职证明丢了能自己伪造吗
离职证明丢失后,请不要自行制作或伪造,这违反法律规定并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如需证明与前任雇主的劳动关系已终止,建议您联系前任雇主并请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样的做法更为稳妥合法,有助于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伪造自己的身份证犯法吗?
伪造自己的身份证肯定是违法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情节比较轻微,而且它的社会危害性是不那么大的,那么就不太认为他是犯罪,比如当事人,他虽然伪造自己的身份证,但是他是出于自己个人的喜欢,然后用一些无伤大雅的行为来伪造自己的身份证,也没有拿去使用,就不是犯罪的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是伪造收据,伪造收据,伪造公章,伪造收据,伪造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二)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提供版样的 (三)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1年1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第十一条修订删除了死刑的规定,并将“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无限额罚金。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59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事人自己伪造证据构成什么罪
伪造证据指故意制造虚假证据资料的违法行为,包括仿制、构造或编撰虚假证据,篡改、损毁真实证据。违反者可能触犯妨害作证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侵犯国家司法机关诉讼活动和公民作证权益,使用暴力或威胁妨碍证人作证更是对复杂客体的侵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伪造电子公章算伪造公章吗
电子公章的伪造与传统公章的伪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论是电子还是实体公章,只要涉及伪造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未构成犯罪,将受到治安处罚;如涉嫌犯罪,则将面临刑事处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前几天遇到一个很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他一上门就说我欠他钱还拿出来一个借条,我确定没写过,有人通过自己伪造借条可以报案吗
[律师回复]
一、诈骗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常见的经济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等。
二、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处罚情况: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59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伪造借条?伪造借条如何辨别?
伪造借条是违法、犯罪行为。借条是双方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法律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借条丢失能自己伪造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