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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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没有复议制度,意思就是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以后,即便当事人不服也不能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收到管辖权异议以后,不需要质证,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不能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移送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4、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5、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三、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行政行为才能申请复议,在诉讼活动中没有复议制度,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异议请求,就只能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了,其实法院没有管辖权的话就不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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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为证明你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你只要提供诸如暂住证、居委会街道办的证明等等确定证据即可,若未能取得该有关证明,可提供诸如你讲的超过一年租赁合同,以及你在经常居住地就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等证据。
最后,针对你的问题:
1、书面材料应怎样整理才能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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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即没有理由不受理),受理后,根据有关事实依据作出予以支持或驳回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怎样加强提出管辖异议的证据?
建议提供暂住证、居委会证明等等,若无法取得,应提供有关就业材料、纳税证明等等作为辅助证据;
4、是否需要官方的书面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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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关于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离婚案件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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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以下应您的要求为您整理了管辖异议的裁定书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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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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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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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回复时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由当事人提出后人民法院应该认真审理,在15日内作出书面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应该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进行合理的裁定和判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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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对仲裁裁决提起管辖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仲裁裁决提起后管辖异议怎么办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撤销裁决或者向人民提讼。 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 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仲裁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或者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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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驳回管辖权异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对执行裁定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的上一级人民提交。执行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上一级人民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在五日内报送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
可以向申请复议的几种情况
(一)当事人对于人民做出的四种决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1、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2、申请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人民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3、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拘留。理由来源同罚款。
(二)当事人对于人民做出的四种裁定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1、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先予执行。理由来源同财产保全。
3、执行管辖权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4、执行行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申请调查取证所做的决定不服和对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不服需要提起复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起。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判文书形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判决书中,视为受诉人民有辖权。异议成立的、诉讼效率要求。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进行审查,继续审理,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处理形式只能是裁定,而在判决书中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这样做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规范和制裁作用,受理案件的可以继续审理
一、对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如果在被裁定驳回之后,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的引导,原审将继续审理,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就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遵守法律规定就应当受到不利后果,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如果还是不予支持的,则受理的依法审理该案件。
二、对于超出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若允许当事人恶意拖延审理周期,势必会影响到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周期。4、仍给予了异议人上诉的权利。
2,异议人上诉后,上级则会发回重审。既然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所以,今后仍需最高院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还是没有得到支持,此时原审就会继续审理。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主要有两种情况,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进行上诉二审还是不予支持的情况下,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理论依据是,那么人民应该继续审理,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此时在裁判文书中至少有两点要注意:一是在事实查明中,其时限即为15日。如果被告人是在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进行上诉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审理对超期事实的查明、对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论证,若不符合客观事实或法律适用错误的:
1,能够提高诉讼效率。3、公平原则: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除此之外的另一种情况,就是超过法定的期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目前也是按照前者的情况来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对超出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审理具有管辖的事实进行查明,二是在说理部分,要对审理具有管辖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述。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尽管兼顾了各方面利益,但仍有法律瑕疵,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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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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