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文旅XX公司因14万元历史欠租问题陷入困境。原来某国资城投公司早年将商铺出租,承租方在201X-201X年累计拖欠租金64万元。201X年承租方出具《承诺函》,约定先付50万元,剩余14万元待后续与文旅XX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一并付清,后因国有资产划转,案涉房产权属、租赁权利由城投划转至文旅XX。文旅XX在202X年起诉主张201X年之后租金时遗漏该14万,后续单独起诉索要本金及逾期利息,却遭到被告以诉讼时效等理由抗辩。这时青海赵琳律师介入此案,她从2016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尤其是国企相关的合同案件,她曾被评为2018年度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最佳办案律师。
接手案件后,青海赵琳律师习惯先全面收集证据。她发现这个案子难办的点有很多。首先合同条文理解分歧极大,上诉人抠字眼主张“租金到期”是单年度租金付款日,并非整体租赁到期,以此主张时效从201X年底起算早已届满,而法官对条文释义存在自由裁量空间。其次新旧债权定性争议大,被告坚持新旧租金分属两份合同、属于两笔独立债务,前案主张新租金不能对历史旧债产生时效中断效力,法律适用观点对立。再者债权主体也成了抗辩点,对方以历史债权属于原城投公司、资产划转不自动转移旧债为由,主张文旅XX无权起诉。并且一二审裁判思路可变,二审存在改判风险。
面对这些难题,青海赵琳律师开始了一系列行动。她先是全面归集两份租赁合同、书面承诺函、国有资产划转批复、前案一审、二审生效判决书,固定租赁标的物完全一致、租赁期限前后衔接的客观证据。她持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这让她在处理涉及一些外文资料或者国际合作相关的法律事务时更有优势,在本案中虽然没有直接涉及外文,但也体现了她的综合素养。接着进行法理论证,说明案涉14万元系同一租赁关系拆分欠款,依据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就同一债权部分起诉,时效中断效力及剩余全部债权,202X年起诉行为导致本案时效重新起算,起诉未超三年法定期间。然后结合国资划转文件、城投当庭认可债权归文旅所有的意见,证实债权已合法转移,文旅是适格原告。二审围绕合同签订背景、承诺出具目的、债权整体性逐项答辩,反驳上诉人片面的文义解释。
最终,一、二审均判决承租方支付14万元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付清;驳回城投公司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遇到类似合同纠纷,要全面收集证据,固定客观事实,并且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合理的法理论证。青海赵琳律师还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她的专业能力和努力为当事人成功守住了国有14万债权本息,也为国企债权分批次诉讼、留存证据提供了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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