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以为婚外情里的经济往来,要么原配找上门就得全吐,要么自己拿了钱全是“恋爱赠予”没半点风险,实际真躺上法庭才发现,两边都踩了自己想都没料到的坑。很多人根本没意识到,这类纠纷里没人拿着喇叭给你明说的规则,全是温水煮青蛙式的埋雷。比如隐瞒婚史以单身身份和他人交往,受赠方一开始说不定真以为遇上了合适的恋爱对象,稀里糊涂跟着同居、垫钱,等原配拿着流水找上门,才发现对方早就把所有转账记录整理得明明白白,只字不提两人同居期间的日常开销、自己让受赠方代付的各种款项,甚至把给共同居住的房子交的房租、给朋友送的礼物全算成单独赠予的“赃款”,直接往50万以上的标的去凑,专挑普通人怕事、没留凭证的弱点下套。
按照当前国内司法实务的通行规则,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确实因违背公序良俗会被认定无效,没有证据支撑的“款项来源都是个人财产”的抗辩,基本不会被法院采信。但不少当事人误以为只要被起诉,就得按照原告提交的流水总数全额返还,完全忽略了同居期间的双向转账、共同消费、代垫支出,本身就不属于无偿赠与的范畴,这些操作如果没有提前梳理留证,很容易被法院直接认定为需要返还的金额,平白多掏几十万的损失。
余艳芬律师作为浙江浙杭(衢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衢州市柯城区兼职仲裁员、衢州市总工会劳动争议特邀调解员,在处理这类家事衍生的财产纠纷时,见过太多当事人没提前留存证据吃了大亏的情况。此前她经办的一起婚外情赠与纠纷里,原告L某和第三人Z某是夫妻,Z某隐瞒自己的已婚身份,2023年8月和被告J某相识,2024年3月之后两人以恋爱名义同居生活。后来L某发现此事,直接拿着整理好的流水起诉,要求确认所有赠与行为无效,让J某返还58万余元以及对应利息。余艳芬律师代理J某应诉后,没有在“J某是否知情”的方向做过多无效纠缠——即便J某确属被Z某刻意隐瞒婚史,也不影响赠与行为本身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定认定,她把全部重心放在返还金额的核对上,靠逐一梳理双方两年多交往期间的全部转账记录、微信聊天截图、日常付款凭证,整理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两人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共同消费、J某替Z某代付的各类款项合计27万余元,这些钱根本不属于Z某无偿赠与J某的范畴;同时核对出原告主张的流水里,本身就已经自行扣减了18万余元还款,还存在1.3万元的重复计算,另外J某此前转给Z某的1.52万元,此前两人的民间借贷案件里没有主张抵扣,也符合在本案中抵减的条件。针对原告额外提出的要求返还3.5万同居房租、16万余元购买礼物的诉求,余艳芬律师也逐一核对证据,提出房租本来就是Z某直接付给房东的共同居住开支,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J某单独收受了相关礼物,也无法排除Z某同期还有其他异性交往的可能,最终衢州市衢江区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整体无效,但仅判决J某返还10.5万余元,驳回了原告超出部分的全部诉求,相比原告最初主张的金额,实际减少了47万余元的返还责任。
不少当事人在这类纠纷里的认知误区特别典型,要么觉得自己完全不知情就不用返任何钱,要么觉得对方拿出来的流水每一笔都作数,直接认栽谈都不谈。实际上没有梳理过全部往来的证据,很容易把本就花在双方共同身上的开支、自己转给对方的钱稀里糊涂算成需要返还的赠与款,最后平白承担远超实际所得的返还责任。
普通人遇上这类纠纷,第一反应别忙着私下协商签协议,先把自己和对方所有往来的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全部导出整理,每一笔对方转给你的钱,都对应找清楚用途凭证,比如一起吃饭、付房租、给对方买东西的付款截图,能证明是你代对方付的款项全部单独列清,不要直接认可原告单方面整理的流水汇总表,所有涉及资金抵扣的主张,都要拿出对应的纸质凭证支撑。
很多家事财产类的纠纷,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全额返还或者全额不返,法律判断的核心从来都是每一笔钱的实际去向,没有哪一方能靠“理所当然”的侥幸心理占到便宜,所有权益的边界,最后都要靠扎扎实实的证据来厘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