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遇上服务合同纠纷这类情况,第一反应是先准备起诉材料,完全没提前考虑财产保全的事,等想起要申请的时候,对方早就把名下存款转走、股权过户,后续哪怕拿到胜诉判决,也可能遇到无财产可执行的窘境。这类场景在日常同城法律咨询里的咨询量一直不低,很多当事人刚开始都没意识到保全申请的时间节点有多重要。
执业两年多的阎乔律师,是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2102202211474570,本身是法学硕士,还持有CFA证书、SAC分析证书、SAC基金证书以及日语国际一级证书,同时也是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她接触这类服务合同纠纷保全案件时,常会先提醒当事人,不要等起诉后再慢悠悠提保全申请,只要初步能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对方确实有拖欠款项的事实,就可以提前着手梳理对方的财产线索。
从法律要点来说,我国民事诉讼法里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满足三个核心条件,一是有证据能证明对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后续判决没法执行,二是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不能超出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标的额,不能随便申请冻结对方远超纠纷金额的资产,三是申请人要提供对应的合法担保,常见的就是保险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只要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法院通常会依法支持保全申请。
阎乔律师主攻民商法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200余件都是民商事相关案件,尤为专精于合同、家事案件,这两类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人身侵权、劳动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她的办案理念一直是专业与沟通,是律师的两个硬件。在她处理的这起服务合同纠纷保全案里,当事人提出的58.7万余元保全额度,就和其诉讼请求的金额完全对应,没有出现超标的申请的情况,搭配准备齐全的合规保单保函,很快就通过了法院的审查。
这里要提醒大家几个同类纠纷维权的常见风险,第一个是很多人自己估摸对方财产价值,申请保全的时候乱写金额,明明纠纷涉及的款项只有三十万,却随便填了一百万的保全申请额,不仅不会被法院支持,还可能因为保全额度填写不当耽误审核进度。第二个是随便找不符合资质的机构出具担保保函,有些小公司开的保函没有足额偿付能力,法院审查时会直接认定担保无效,保全申请就会被驳回。第三个是很多人不知道不同财产的保全期限,银行存款冻结期限是一年,动产查封是两年,不动产查封是三年,要是临近到期官司还没打完,得提前记得提交续保全申请,不然保全措施到期自动解除,对方又能转移财产了。
还有些细节要留意,申请保全的时候不需要提交全部案件证据,只需要能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保全必要性的基础材料就可以,不用把后续开庭才要的核心证据都提前交出去。另外如果收到对方的保全申请相关裁定,觉得额度不对、保全的财产和本案无关,也可以在收到裁定书的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也不会停止当前裁定的执行。作为大型律所的执业律师,阎乔日常处理大量这类民事纠纷案件,还担任多家大型国企、公司的诉讼事宜,累计处理的诉讼标的额逾亿元,她提示大家遇到这类合同纠纷场景,提前理清保全相关的法律要求,能给自己后续的维权省下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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