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垒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自2011年正式执业以来,已独立承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此次他代理了一起典型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XX年X月,原告A与被告B签订《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转让协议书》,A将购得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等作价52万元转让给B,B支付全部转让款,同日A向C支付7万元居间服务费。后发生洪水,原房屋被冲毁,原宅基地登记户主甲新建房屋。B起诉要求退还购房款并调解结案。20XX年X月,A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返还居间服务费,D承担连带责任,B返还宅基地及地上物或赔偿损失。
此案的争议焦点包括:
案涉转让协议是否无效;主合同无效后居间服务费是否返还,指定收款人D是否担责;宅基地无法返还时B是否赔偿;A的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或虚假诉讼。
杨垒律师接手案件后,准确把握了本案的三个独立法律关系。在另案已处理购房款退还问题后,将诉讼突破口聚焦于“居间服务费返还”。当被告B以“重复起诉”“虚假诉讼”为由要求驳回原告诉请时,杨垒律师清晰区分两次诉讼的争议标的,使得法院对居间费问题进行实体审理并支持原告诉请。
同时,杨垒律师紧扣《民法典》相关条文,论证主合同无效则居间合同失去存在基础,居间人无权取得报酬,法院采纳该观点,认定C收取的7万元服务费应全额返还。针对宅基地客观上无法返还的现状,杨垒律师及时调整预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期望落差。此外,他还收集并提交核心证据,明确C系居间服务的实际提供者和收款指示人,将返还责任锁定在C个人而非其女D。
最终,法院判决C返还A居间服务费7万元,驳回A其他诉讼请求。杨垒律师凭借对法律关系的精准识别、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以及务实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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