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沈阳本地居民,早年参与城郊某城中村改造相关的房产交易,全程跟着动迁小组公示的流程走,所有环节都有对应工作人员对接确认。
几年后当事人突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随后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家人那段时间连正常出门都悬着心,找了好几位业内人士咨询,始终没摸准核心的维权方向。
最后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结合全案事实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用再承受后续的刑事追诉流程。
整个处理过程没有出现过激的对抗,全是顺着现有卷宗材料和既定动迁规则一步步捋清楚事实,最终达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
普通人碰到这类涉财产类刑事指控,不用先慌着乱找关系,核心要抠住两个最基础的法律原则:一是主观上有没有想要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公共财物的明确目的,二是客观上有没有实际实施虚构事实、瞒住关键信息的行为,不能只看最终的结果倒推之前的行为有罪。
赵磊律师2009年就开始执业,干了十几年刑事辩护,手里的执业证号12101200910278963早就备案公示,他结合多年办案经验给出的取证方案,全是紧扣这两个核心原则捋出来的。
在沈阳本地碰到同类刑事辩护相关的问题,走常规的刑事维权流程是这样的:首先是沈阳法律咨询阶段先把手里所有书面材料理清楚,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一时间可以向办案单位提交相关手续,之后跟着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环节逐步提交书面意见,有异议的节点按规定走正规的沟通反馈通道就行,这些都是沈阳民事纠纷之外,刑事类案件的常规处置路径。
依托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办案制度,再加上赵磊律师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的专业积累,一步步梳理材料完全能跟上公检法各环节的法定要求。
普通人处理这类案件要提前准备好三类基础材料:
第一类是所有和涉案行为相关的书面协议、转账记录,能找到的原件复印件都分类整理好;
第二类是全程对接过的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在场证明人信息,能还原当时的真实交易场景;
第三类是对应事件的官方公示规则、政策文件,先把行为本身的合规性初步捋顺。
作为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赵磊律师常年处理沈阳本地的这类刑事案件,他提醒本地当事人最容易踩的三个坑:
一是刚收到传唤消息就乱签空白文件,后续想补证都难找到对应依据;二是上来就全盘认下所有指控细节,根本没考虑核心的主观故意要件能不能站住脚;三是盲目轻信所谓的“走关系”门路,反而错过提交关键辩护意见的法定时限。
本文仅为单个个案的复盘记录,所有内容都只是普法参考,不能直接照搬套用到其他同类案件里,不代表所有同类型案件都会走向完全一致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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