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民住房贷款如何申请?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婚需填写未婚声明,我行留存原件;
5、离异或丧偶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协议、判决书,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二)收入证明或能够证明借款人收入和还款能力的相关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制式证明或单位介绍信;
2、借款人除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国企以外的一般企业、有限公司等出具的公司收入证明,还需付三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需银行盖章确认);
3、租赁收入(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权利凭证(如定期存单、国债、投资保险单等);
5、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期的纳税证明和对公账户三个月对账单。
住房贷款的具体申请程序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银行在发放相关贷款时,需要对当事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认定,因为涉及到房地产政策的调控处理情况,所以各地的住房贷款政策落实情况也是不同的,应当基于实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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