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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向第三人借钱,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将由双方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所以,一方为买东西借钱,要确定该物品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借钱买车,通常是为家庭生活使用,所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使用。
反之,一方买东西借钱,比如昂贵的个人物品,衣服鞋子包包等,因为很难认定是为家庭共同生活使用,因此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其次,夫妻之间确定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对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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