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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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的区别在于主体不一样,公证的内容也不一样,遗嘱公证的主体是立遗嘱人,而继承权公证的主体是继承人,如果是对遗嘱办理公证的话,公证机构要审查的是遗嘱的合法性,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公证机构要审查当事人是否有继承权。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遗嘱公证的主体是遗嘱订立人,而继承公证的主体是全部继承人

2、公证内容不同:遗嘱公证的内容是遗嘱安排具体事项及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继承权公证的内容是对各继承人继承权及继承权合法性的确认。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b)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c)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有遗嘱,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遗嘱就能保障当事人的继承权,即使没有遗嘱国家法律制度也保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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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与遗赠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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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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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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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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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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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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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与继承公证的区别是怎样的?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就在于不管是它们的时间或者是主体以及法律效率都是不一样的。对遗嘱进行公证,通常是被继承人还在世时,也就是在继承之前就会对遗嘱进行公证,而继承权以表示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进行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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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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