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93人
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是,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以内都没有被发现,就意味着不会再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了,如果违法行为是连续的,追诉时效应该从违法行为终止以后开始计算。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司法实践中,只要有违法行为,超过两年都不被发现的这种案例是很少的,所以违法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也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6****1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处罚的时效
针对行政处罚的时间规定是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该法之中是这样来描述的:针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人,将会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行为责任的追究,并且需要确定他们行政处罚的时间限制。一般这个时间限制是两年。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书执行时效
行政机关可以依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在执行时效上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行政类
超过行政处罚时效是否能进行法定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案情:2002年1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一家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厂2001年销售给个体批发户的1万件价值140万元的服装没有记账,少缴增值税23.8万元。根据这一线索,又发现该厂1999年隐瞒销售收入88.9万元,少申报增值税15万多元。1月20日,稽查局对该厂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同日,向该厂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由检查人员送达该厂财务科出纳会计。但这名会计因当晚出差去上海,未将此事向厂长汇报。3天后,稽查局依法向该厂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厂1999年度、2001年度所偷税款给予0.5倍罚款的处理,并由检查人员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厂厂长。厂长认为处罚太重,要申请复议,但还是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该厂认为,其偷税行为是两年前的事情,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应再给予处罚。于是,以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为由,将稽查局告上法庭。庭审中,厂方律师提出,稽查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既未履行告知程序,又对两年前的违法事实给予了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建议法庭撤销稽查局的处罚决定。对此,稽查局除了请当时送达文书的检查人员作证外,拿不出已经送达告知书的证据,因为当时并未让出纳会计签收。另外,稽查局认为,对该厂1999年度偷税给予处罚,适用的是新《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并不违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8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3.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追溯时效
行政法关于行政处罚有一个追诉时效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以后,行政机关在一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发现该违法行为,超过规定的期限以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再进行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
10w+浏览
行政类
工商行政处罚追责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理
二、办案人员将举报、申诉、控告、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移送、当事人交待、执法人的检查材料等搜集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初步核查。
三、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办案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案件来源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主管局批准。
六、行政强制措施。
七、调查终结报告。
九、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同案件材料一并报县局法制机构核审。
十、审批。十
一、核审通过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时应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十
二、告知。十
三、主管领导批准处罚建议后,办案员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中的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必须引用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十
四、决定。十
五、告知三日内当事人未对拟对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或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处罚建议成立。十
六、送达。十
七、处罚决定作出后,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办案人员依照送达规定送达当事人。十
八、执行。十
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制员做好书面答复或应诉准备。二
十、立卷。二十
一、案件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办案人员应在15日内将案件材料立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处罚时效是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时效为两年,一般是从违法行为开始的那天起开始算起,如果违法的行为是有连续性的,或者是继续的情形下,就要从违法行为的终结的那天起开始计算。行政处罚不能出现迫使当事人的行为出现。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最近因为一些事情将要面临行政处罚,我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请问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时效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按其所适用的阶段不同,行政处罚时效又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追诉时效。
  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追究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逾期则不能对违法行为者施以行政处罚。这种制度主要在于促使行政机关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行政处罚法》只规定了这种时效制度。
  第二种是执行时效。
  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逾一定期限仍未执行的,免于执行。《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执行其行政处罚的时效未作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却规定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处罚的申请期限。该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条规定对那些自己不享有强制执行权而必须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无疑具有法定的时效限制,对避免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久拖不决,不了了之的现象起到了很大的督促作用。同时,我们更加关注那些自己享有强制执行权而不必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往往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因为各种原因,有的疏于执行,有的一拖再拖,有的不了了之,严重影响了政府和法律的权威。笔者认为,《行政处罚法》要通过修订,尽快确立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效制度,以促使行政机关及时执行行政处罚,提高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性。
  第三种是救济时效。
  即受处罚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或主张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否则即丧失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的不利法律后果。救济时效制度虽然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范畴,但其是行政处罚的救济和监督的有效法律措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因此,无论是行政处罚相对人,还是行政机关,了解和掌握行政处罚的救济制度都是相当必要的。笔者现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的救济制度作一简单的论述。《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根据该规定,行政处罚相对人因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不服,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相对人可以自接到该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行政处罚相对人在上述60日内期限内因遇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如生病住院、被司法机关扣留等)而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上述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至60日。
该怎么计算行政处罚时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计算行政处罚时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
如何计算行政处罚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1.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3.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处罚时效多长时间的?
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两年,在发生违法行为的两年之内,违法行为管辖的行政机关可以对这一违法行为做出一定程度的处罚,如果过了两年还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将不能再对这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