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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看与公证处的公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费,建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公证处已经开展了工作,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费,在委托方撤销公证的情况下,公证处通常不会全额退费。
《公证法》
第37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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