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死亡能否申请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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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但是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
被告死亡能否申请执行

可以,但是应当中止执行,待继承完毕后恢复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继承人继承权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况,法院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并且提出申请,法院才恢复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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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撤销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夏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在征信系统予以清除。 事实与理由:江苏扬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与被执行人卞某、夏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我于2021年8月8日接到执行通知,之前对于该案的情况均不知晓,也未接到任何通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具体情况如下: 1、该案的主债务人是卞某,且我与卞某2021年2月14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对于该案的实际情况我不知晓。 2、我近年住在扬州父母兄弟家,但工作单位和地点一直没有变化,该案审理及执行的情况我之前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此不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 3、将维扬路号房屋抵押给银行确实是我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认可的,对此我无异议,也愿意全力配合的执行工作。 鉴于我不符合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定情形,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2021.8.16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死亡,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撤销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夏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在征信系统予以清除。 事实与理由:江苏扬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与被执行人卞某、夏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我于2021年8月8日接到执行通知,之前对于该案的情况均不知晓,也未接到任何通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具体情况如下: 1、该案的主债务人是卞某,且我与卞某2021年2月14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对于该案的实际情况我不知晓。 2、我近年住在扬州父母兄弟家,但工作单位和地点一直没有变化,该案审理及执行的情况我之前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此不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 3、将维扬路号房屋抵押给银行确实是我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认可的,对此我无异议,也愿意全力配合的执行工作。 鉴于我不符合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定情形,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2021.8.16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死亡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撤销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申请人:夏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将本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并在征信系统予以清除。 事实与理由:江苏扬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与被执行人卞某、夏某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我于2021年8月8日接到执行通知,之前对于该案的情况均不知晓,也未接到任何通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具体情况如下: 1、该案的主债务人是卞某,且我与卞某2021年2月14日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因此,对于该案的实际情况我不知晓。 2、我近年住在扬州父母兄弟家,但工作单位和地点一直没有变化,该案审理及执行的情况我之前一直未接到任何通知,因此不存在逃避债务的情况。 3、将维扬路号房屋抵押给银行确实是我在抵押合同上签字认可的,对此我无异议,也愿意全力配合的执行工作。 鉴于我不符合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定情形,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 2021.8.16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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