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虐待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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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对虐待罪的裁量标准,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以处2-7年有期徒刑,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是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的, 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界定。
法院对虐待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虐待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虐待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本罪的客体对象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成员构成:

1、由婚姻关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家庭成员,即丈夫和妻子。夫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是最初的家庭关系,它是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如果形成一种收养关系,则就成为家庭关系,它实质既为因收养关系而发生在家庭关系,也为因婚姻而发生的家庭关系。

2、由血缘关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员,这是由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家庭成员,包括两类:其一,由直系血亲关系而联系起来的父母、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们之间不因成家立业,及经济上的分开而解除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其二,由旁系血亲而联系起来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员,但是,他们之间随着成家立业且与原家庭经济上的分开,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法律地位。这里例外的是,原由旁系血亲抚养的,如原由兄姐抚养之弟妹,不因结婚而丧失原家庭成员的资格。

3、由收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这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4、在现实生活中,还经常出现一种既区别于收养关系、血亲关系,又区别于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如某甲是位孤寡老人,生活无着落,乙丙夫妇见状而将甲领回去,自愿试行一种决非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一经同意赡养,甲就成了乙丙家的一个家庭成员。

对于虐待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和标准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在实施虐待罪的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其它的严重的违法事实,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数罪并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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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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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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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二、虐待儿童该如何定罪 1、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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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看护人罪怎么量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自从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发生之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这个罪名也逐渐走近了人们的视野,很多人在谴责着教师行为的同时,还期盼着法律能够对他们进行制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处罚,那么大家知道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吗,法律究竟是如何处罚的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如何认定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且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事实上,包括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虐童行为在内,该罪的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殴打或者体罚等,行为性质显然更符合故意伤害犯罪。因此,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利;而虐待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也侵害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
2、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非家庭成员,且单位也可以成立本罪的主体;而虐待罪的犯罪主体是同一家庭的成员,彼此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且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虐待罪的犯罪主体。
3、想象竞合时的处罚原则不同。因虐待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一般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论处。本罪中,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适用想象竞合犯的一般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虐待罪中,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还是以虐待罪定罪处罚,属于想象竞合犯的例外原则。
4、案件告诉方式不同。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不用当事人去告诉;而虐待罪中,除非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或者因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5、量刑不同。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觅,本罪比虐待罪的处罚要重,因为本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怎么判上文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情况下,涉嫌该罪的都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于具体纪念法官对此是有裁量权的,还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与虐待罪非常的相似,大家在理解该罪时一定要将这两者进行区分,切记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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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二、虐待儿童该如何定罪 1、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因《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对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没有明确规定,大多是引导性条款,在此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父母或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情况。 定罪:家庭成员的虐待,定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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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虐待儿童,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如何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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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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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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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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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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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姆虐待孩子是虐待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他听说有一项罪名叫虐待罪,保姆并非家庭成员。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关于虐待罪的规定,如夫妻;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强迫过度劳动等、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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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关于虐待罪的规定,如夫妻;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强迫过度劳动等、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
其次虐待罪还必须考察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人格,“虐待家庭成员,那么是不是可以以虐待罪状告小保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摧残,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律师说法、限制自由等,所谓虐待: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姚丹律师分析认为、有病不给治疗张女士的丈夫觉得、讽刺,不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侮辱:一是肉体摧残:不属于虐待罪。保姆的行为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情节恶劣的。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存在亲属和扶养关系,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因为保姆不属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咒骂。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兄弟姐妹等、冻饿、父子,虐待动机卑鄙等,不构成虐待罪,虐待手段凶狠残忍、禁闭、拘役或者管制”、一贯性、迫害的行为,保姆这是虐待孩子的行为、捆绑。但是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
首先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因此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以虐待罪并不能获得支持。延伸阅读,如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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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1、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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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保姆虐待孩子是虐待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姆虐待孩子是虐待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他听说有一项罪名叫虐待罪,保姆并非家庭成员。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关于虐待罪的规定,如夫妻;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强迫过度劳动等、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
其次虐待罪还必须考察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人格,“虐待家庭成员,那么是不是可以以虐待罪状告小保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摧残,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律师说法、限制自由等,所谓虐待: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姚丹律师分析认为、有病不给治疗张女士的丈夫觉得、讽刺,不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侮辱:一是肉体摧残:不属于虐待罪。保姆的行为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情节恶劣的。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存在亲属和扶养关系,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因为保姆不属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咒骂。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兄弟姐妹等、冻饿、父子,虐待动机卑鄙等,不构成虐待罪,虐待手段凶狠残忍、禁闭、拘役或者管制”、一贯性、迫害的行为,保姆这是虐待孩子的行为、捆绑。但是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
首先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因此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以虐待罪并不能获得支持。延伸阅读,如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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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孩子是虐待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姆虐待孩子是虐待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他听说有一项罪名叫虐待罪,保姆并非家庭成员。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关于虐待罪的规定,如夫妻;二是精神上的折磨、强迫过度劳动等、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
其次虐待罪还必须考察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人格,“虐待家庭成员,那么是不是可以以虐待罪状告小保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摧残,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律师说法、限制自由等,所谓虐待: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姚丹律师分析认为、有病不给治疗张女士的丈夫觉得、讽刺,不能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侮辱:一是肉体摧残:不属于虐待罪。保姆的行为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情节恶劣的。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存在亲属和扶养关系,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因为保姆不属于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咒骂。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兄弟姐妹等、冻饿、父子,虐待动机卑鄙等,不构成虐待罪,虐待手段凶狠残忍、禁闭、拘役或者管制”、一贯性、迫害的行为,保姆这是虐待孩子的行为、捆绑。但是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
首先要求行为人与被害人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因此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以虐待罪并不能获得支持。延伸阅读,如殴打
虐待虐待犯人该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一个人因为违法被关了,但是又逃脱几个月,被抓了回去,所里打了一顿狠的,还把人挂了 几天,不许上厕所让屎尿在裤裆,几天以后戴了一付脚镣长达4个多月,出此还要延长被关押的时间,请问处罚是不是重了。 【法律解答】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拘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体罚虐待,或者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被监管人包括在、拘役所等劳改场所服刑的已决犯,在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拘留所等场所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殴打,是造成被监管人肉体上的暂时痛苦的行为。体罚虐待,是指殴打以外的对被监管人实行折磨、摧残的行为。这里的殴打、体罚虐待不要求具有一贯性,一次性殴打、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就足以构成犯罪。行为人直接实施殴打、体罚虐待行为,或者利用被监管人实施殴打、体罚虐待行为的,均可成立本罪。 但是,在犯人可能有逃跑、暴行或其他危险性行为的时候,经批准使用械具的以及依法对犯人给予禁闭处罚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成立本罪。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248条的规定处罚;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关于罪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的;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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