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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