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黄俊华律师
黄俊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人
专家导读 不可以抵扣,但手续费可以抵扣。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不可抵扣。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抵扣,但手续费可以抵扣。贷款服务支出:根据“贷款服务”的注释,接受贷款服务,是指接受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务,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支出,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支出、信用卡透支利息支出、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支出,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支出以及接受以货币资金投资支付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的支出。其中: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不可抵扣。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840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77****16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84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547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抵扣,但手续费可以抵扣。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因贷款服务而产生的利息属于增值税不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抵扣。接受贷款服务,是指接受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服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利息支出扣除法筹划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中关于利息支出扣除项目之规定:“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
(一)、
(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当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支出所占比例较高,可考虑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并加扣其他开发费用。如果企业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支出很少,则可考虑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5%和10%,其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我们针对利息支出为90万元和70万元两种情况进行筹划(假设该利息支出为可分摊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未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十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
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90万元时,由于9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90+(600+1000)×5%=170万元,否则只能按(600+1000)×10%=160万元扣除,扣税基数将减少10万元而多缴税款;同理,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共计(600+1000)×10%二160万元,可以多扣除160-(70+80)=10万元利息支出,扣税基数增加10万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纳税人可享受首次购房贷款利息的定额扣除,每月标准为10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但仅当纳税人或其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内房产时,方可享受此待遇。首套住房贷款应定义为享受首次购房贷款利率优惠的贷款。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50万元2010万元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利息抵扣个税什么意思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利息抵扣个税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转移性支出吗?
债务利息支出不属于转移性支出,转移性的支出是指政府没有任何的利益的情况下,向居民和企业或者是其他的单位供给相关的财政资金。债务利息支出属于转移性支出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什么是债务利息支出
根据相关规定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若是依旧不知道什么是债务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什么利息支出在汇算清缴时可扣除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rr《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rr金融企业是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r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向金融企业的借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因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其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可以税前扣除,没有利率的限制。但其他企业包括企业股东将金融机构借款转贷给企业的,或者其他企业将自己的资金委托金融企业贷款给企业的,不属于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其利息支出不适用该项规定。rr
(二)企业向其他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rr《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rr企业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有利率的限制,即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对于如何确认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行具体规定: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利息支出可以抵扣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