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万人
专家导读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的量刑情况,与被抵扣的税款发票数额有关,若是抵扣的数量巨大的,则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依《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在没有获得相应的制许可的情形下,不得实施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更不得将此种私自制造的发票售卖给他人,也不得自行利用此发票向税务机关提出税额的折抵请求。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1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几年?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左右、并处罚金。该罪名的最低处罚是三个月的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若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的数量特别巨大,法院可能会判处最高刑处罚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多久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左右、并处罚金。该罪名的最低处罚是三个月的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多久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非正常户欠税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怎样列入失控
[律师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一、基本内容……在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中增加双向比对功能,即:通过认证环节将要认证的抵扣联数据与失控发票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该类发票称为‘认证时失控发票’);通过每天新增的失控发票数据与前期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属于失控发票的抵扣联(该类发票称为‘认证后失控发票’)。”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企业要对发生的销售到主管税务局申报并缴纳税款,否则购买方不能抵扣该增值税进项税额。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多久?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多久?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家叔叔现在在外面出差的时候需要开一份发票给报销,希望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律师回复]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可以抵扣税金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税金;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特点:
(1)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2)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普通发票中则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3)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基本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 (用作购买方的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4)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是,只要犯了本罪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巨大的话,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数量特别巨大的话,那么就会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发票抵扣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定。财税2021第36号文件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
[律师回复]
1、如题所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在相关税收规定中已有明确,如题所指的自然灾害所致进项税无需作转出处理;
2、以下摘录相关依据予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令538号)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实施细则本条规定了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和范围,删除了原实施细则中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
3、可见,非正常损失所涉进项税转出情形已很明确,请予核实并依法操作。
简易计税发票开票后还能抵扣销项税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开的简易计税发票销项税,进项不得抵扣。但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办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怎么量刑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中国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怎么量刑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
[律师回复] 1、如题所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在相关税收规定中已有明确,如题所指的自然灾害所致进项税无需作转出处理; 2、以下摘录相关依据予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令538号)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 (一)项至第 (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规定:“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新实施细则本条规定了非正常损失的概念和范围,删除了原实施细则中自然灾害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规定以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的兜底条款,明确指出非正常损失只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和霉烂变质发生的损失。 3、可见,非正常损失所涉进项税转出情形已很明确,请予核实并依法操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