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不能用的。
1,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
2,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错误户口注销(如重户口需要注销其中一个)等情况,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的注销。
3,不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按规定身份证均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收回。
4,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收回你的身份证?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人都没有了,怎么会还有身份证呢。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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