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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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国家出台的《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受保护的范围,其中音乐作品就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具体情况下还对其它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进行了认定。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一、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吗?

音乐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法律规定受保护的范围有: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⑥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⑦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情况,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可以按照规定的著作权处理事项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地侵权事项,那么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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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是什么?
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一般是作者,对于音乐作品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著作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由作者根据知识产权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来进行界定处理,在审查后获得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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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父在网络上有一定的名望,已经给创作音乐作品了,深受大家的喜欢了,有人要参加节目打算用他的,不太乐意同意的,我国著作权法不受保护的作品如何?
[律师回复]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随着我国对公民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法律相关知识进入公众的视野,相信大家对著作权都有一定的了解,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作用于保护作者的作品,但是还是有一些类容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那么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三、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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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常在节目上看到一些歌手在翻唱别的歌手的音乐作品,他们这样是法定许可的吗,请问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是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人们所说的“翻唱”实际上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重新演唱,其中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绎但不改变原作品的一种行为。
  如果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如果在录像制品、电视音乐(MTV)或现场表演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非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须经作者本人或协会的许可,音著协负责对会员的作品有权发放翻唱使用许可。
  如果翻唱外国歌曲一般会涉及到是否要将外文歌词翻译成中文的情况,我国著作权法把这项权利规定为作者享有,如果翻唱外文歌曲需要将歌词翻译为中文的话须经作者本人同意,并合作者协商有关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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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保护期应当为著作权人死后的五十年。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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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表姐是个画家,最近从国外回来开了一家画室,现在准备把自己的作品申请著作权,我帮忙给问一下我国著作权法对音乐作品的保护,那些作品可以保护?
[律师回复]
1、文字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是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种符号(包括数字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形式。
  
2、口述作品,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用预先创作好的作品加以口头表演,如诗歌的朗诵.则不属于口述作品。口述作品一定是即兴创作的。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新增的类型)←
  
(一)音乐作品
  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需要注意:配词的乐曲,如果词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则词包括在音乐作品之内,如果词未和乐曲连在一起使用,也可以包括在文字作品之内。
  
(二)戏剧作品
  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quot;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quot;。
  
(三)曲艺作品
  曲艺是我国独有的艺术形式,目前曲艺曲种类约有400种,其中主要的是相声,快板,数来宝评书,弹词,大鼓坠子、琴书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所规定的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表演形式表演的作品。可以文字形式出现,也可以口述形式出现。
  
(四)舞蹈作品
  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广义上讲,是凭借人体有组织、有规律,有组织的运动来表达感情的艺术形式。
  
(五)杂技艺术
  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一种技艺表演,我国有丰富的杂技艺术作品资源,故在修改时,明确了杂技艺术作品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法只保护杂技的艺术成分,杂技中表现的动作难度和技巧难度,并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4、美术、建筑作品,
  
(一)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它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一般分为纯艺术品和实用艺术品。
  实用艺术品是指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艺术作品,是造型艺术之一。实用艺术品既是物质产品,具有物质实用功能,又是具备审美功能的艺术品。我国以前不保护本国国民的实用艺术品 在美术界,对实用艺术是否属于美术作品,认识不一。《伯尔尼公约》第2条规定,实用艺术品的法律保护,由各国自定,如果不给予工业产权的保护,则至少要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现在,实用艺术品在我国可以按美术作品保护。如果申请外观专利的保护,可以以工业产权保护。
您好,我表弟是一个音乐作家,表弟前几天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音乐的著作权被人给侵犯了著作权了,申请了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保护音乐作品的作用是什么
[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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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怎么办?
个人音乐作品著作权被侵权首先是需要收集证明对方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证据,且需要证明对方的齐全行为,与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有直接的关系,若是不能满足这些条件,被侵权者很有可能并不能向自己认为的侵权者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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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哥哥在音乐部门里面读书,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现在我哥哥居然成功的设计了一个音乐并且到了现在我哥哥还打算注册专利,所以了解一下权威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一,
首先要证明自己写的歌是自己的。这个说起来简单,其实比较难。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原始创作手稿、歌曲的分轨文件、歌曲的录制人员、最初听过你的歌的朋友来证明歌曲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你的。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去版权局登记。
二,
其次,歌曲授权协议必须是纸质协议才能生效。这话主要针对喜欢把歌曲上传到网站上与他人分享的音乐人。大家都喜欢把歌曲上传到音乐网站去,上传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个上传歌曲的“同意上传协议”这一步骤,虽然协议的内容很多,但是我告诉大家,它不能证明你把歌曲版权授权给网站了,更别说网站能拿你的歌去赚钱,歌曲版权依然在你手中握着。推而广之,与歌曲版权授权有关的任何电子协议都是无效的,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都会被认定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三,谨慎签署版权授权协议并把你想加的条款加进去。如果要把歌曲授权出去,那不管你是要把歌曲授权给彩铃公司还是授权给唱片公司,一定要记住写在协议里的条款才是有法律效用的,其他口头承诺统统有效性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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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表姐,她从小就特别喜欢创作一些东西,前一段时间她自己创作了音乐喷泉,所以问一下表姐发明了音乐喷泉,那么音乐喷泉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呢?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3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八种受保护的作品类型, 并设定了兜底性规定。从这八种作品类型的特征上来看, 音乐喷泉最为可能属于“电影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或适用兜底性条款中的规定。
  (一) 音乐喷泉是否属于电影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将“电影和以类似创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定义为“摄制在一定介质上, 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 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从该定义上看, 该类作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有“摄制”这一创作行为和将摄制的成果存储于某种介质上。前一条件相较于音乐喷泉范围过窄, 摄制只是音乐喷泉传播的方式之一, 音乐喷泉主要是将喷射设备修建好后固定在某一地点, 以现场表演的方式给公众带来美的体验;对于后一条件, 音乐喷泉表演是由水流的变化搭配音乐产生, 表演结束后就会消失, 除去对其录制的情况下, 并不会存储在任何介质上。所以, 音乐喷泉并不满足电影和以类似创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两个条件, 不属于该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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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是什么
1、无过失抗辩一般来讲,被诉侵权行为人既无侵害的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2、共同侵权行为抗辩。3、合理法定使用合理法定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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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学的专业是音乐这一方面的,毕业过后出来我找工作也是这一方面的,每天就是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写音乐,请问一下律师音乐作品翻唱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
  
2、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4、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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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音乐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作者终生,及作者去世以后的50年之内都是受保护的,如果音乐作品是跟他人合作的话,保护期限是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以后的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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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非常喜欢在网上写一些文章,创作一些音乐作品,做一些小视频,而且他本身学过音乐,会四五种乐器的演奏编曲经常在网上发表自己的音乐作品,前些日子发现有一些作品被别人抄袭篡改也不署名,他想咨询网络环境下的音乐著作权保护
[律师回复] 由于技术上的优势和高效便利的特点,全球网络上的以MP3文件格式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和无线网络运营商以百万数量而计,而且许多网络服务提供商铺天盖地般地建立P2P软件系统,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它们在网络上欣赏、传播音乐作品。从这种程度来讲,网络和无线网络促进了各类音乐的普及发展,给音乐的广泛传播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但这一盛世也造成了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正在被许多盗版者猖狂肆虐地践踏和侵犯。
保护网络音乐著作权,并不在于消极地赋予著作权人获取利益的权利,而是通过建立创作有偿收益机制,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创作之中,从而更加丰富社会的精神和文化产品的需要,以创造双赢之局面。为此,保护著作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成为网络音乐发展的重大问题。 协调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网络市场,正确处理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音像出版发行商、网站、个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合理完善的授权及付费制度,并通过某种形式赋予其合法性。MP3网络运营商可采用使用补偿金或者买断授权的方式,通过权威的授权平台和公证平台,以合理的价格向音乐原著者购买版权,最大限度的扩大影响力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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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音乐著作权发表权以及财产权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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