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到哪里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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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一般情况下还需要提交企业改制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途径和程序履行一定的程序,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后认定。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到哪里办理?

一、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到哪里办理?

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确认管理,取消确认审批,建立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企业改制需要进行土地估价的,应由企业自主选择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确认。企业改制上报的土地估价报告,只要格式规范、要件齐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备案。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不再进行处置审批,直接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企业委托进行土地估价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改制涉及的土地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批程序

(一)改制企业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

(二)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估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

(三)企业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产权状况、地价水平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四)企业持改制方案、土地估价报告、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和初审意见,到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

(五)企业持处置批准文件在财政部门办理国有资本金转增手续后,到土地所在的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国土资源部对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核准和审批实行集体会审,各地也应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机关要简化审查内容,只对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处置方式和地价水平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初审机关不干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

对于企业改制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的,但涉及到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情况,是需要根据企业改制方的实际情况,向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审查和认定的,在审查通过后,可以对土地资产依据改制的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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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律师您好!我大学毕业就在一家企业工作,我们是做的是农产品,我们公司要改制了,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个企业改制土地闲置怎么办呢,谢谢。
[律师回复] 土地资产一直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作为稀缺资源,土地资产的价值已经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以往无偿进行划拨用地的方式,土地使用者不具备转让、出租以及抵押土地的权力,这样的限制已经无法顺应市场经济改革下的企业制度改革要求。所以,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土地处理成为了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土地处理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主要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及通过授权经营的方式来进行土地处理。这两种土地处理方式减轻了企业制度改革成本,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1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运作情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下,土地使用权从去无价转为有价,所以企业所拥有的国有资产也相应的不断增多,在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土地,应该采用相应的土地处理方式。
1.1以出让的方式来获得得土地使用权
目前,大部分经济实力较强、日常运营效率较高的企业都会采用以出让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企业不仅可以拥有土地出租、抵押以及转让的权力,还可以获得在企业使用土地的年限内土地增值收益。企业通过已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大部分属于企业生产与经营的用地。因此,通过出让方式而取得的土地,都应该将这部分资产计入股本。另外,与购买厂房以及设备一样,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也相当于是购买生产资料。在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国家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1.2行政划拨的土地处置方式
针对行政划拨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给出了改制企业的土地处理三种方式:其
一,企业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的费用,将作为企业法人资产的土地作价入股;其
二,企业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每年向国家缴纳规定的土地租金;其
三,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本,入股改制企业。
1.3集体土地处理方式
集体土地的处理方式与行政划拨较为相似,主要有几下几种方式:第
一,集体土 地补办土地征用手续,土地国有化之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者作价入股改制企业;第
二,集体土地的自身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资产看作是当地集体股份加入企业;第
三,向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交纳租赁费用,以租赁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2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处理的问题
2.1授权经营土地处理问题
所谓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国家将规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在作价后授权给规定企业经营管理,这类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国有独资或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企业机构。相关政策规定,授权经济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使用年限内,作价入股以及租赁,也可以在这类企业的直属、控股或是参股企业间进行依法转让,如果是改变原有用途,向这类企业以往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进行转让时,应该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核通过后也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
(1)授权经营的土地是否为有偿使用;
(2)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3)授权经营土地的使用期限。
2.2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处理问题
国家将一定使用年期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海藻面膜好吗,并投资改制后的新企业,其后由新企业拥有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土地权的转让、出租与抵押。这类土地资产处理方式,企业无需缴纳出让金或者是租赁费用,所以对于改制企业而言压力较小。但是国家必须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由于国家股的特殊性,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难度较大,而且由于土地价值较高,所以国家股往往占据了企业股本大半,影响了企业效益与其他股东的审查积极性。
2.3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处理问题
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往往都是采取的整体改制,所以以往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也从原有企业剥离出来,这类主要是指原国有企业的学校、职工住宅、医院等福利性基础设施。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这类土地还是由新企业继续使用,但是新企业不具备土地使用权。
2.4土地价值认定问题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土地资产,但是这个价值认定往往与土地评估机构认定的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导致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转赠国家资本过程中数量不清的问题。
3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处理有效措施
3.1明确授权经营与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权能
针对授权经营与作价入股这两种类型流转应该作出明确规定。我国相关政策主要解决了土地资产划拨到改制企业的问题,而对于土地使用权进入改制企业的资产后全能没有明确规定,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3.2改制企业的土地处理应该包括非经营性的资产
原国有企业所拥有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在企业改制后,已经剥离出来。但是大部分的改制企业还是拥有这些非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权力,在进行企业整体改制过程中,没有明确规定非经营性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所以这部分土地并没有办理好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这部分土地有些甚至在使用初期就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4结束语
现代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备更高的运营效率,因此,国有企业的制度改革是我国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以往的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都是由国家授权或是划拨的,其作为重要且资金较大的国有资产,在改革过程中,土地资产的处理问题是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政府应该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土地处理进行出台相应政策,像是明确规定授权经营土地以及作价入股土地的使用权权能,处理原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的相应规定等等,以满足当下土地管理的实际需求,避免出现由于政策不完善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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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在正在面临着企业改制,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程序是什么样的程序的呢??
[律师回复] 主办:地籍科
协办:规划科、利用科、监察科、矿管科、地勘地环科、财务科

一、依据

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局第8号令)。

2、国土资源部《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5〕352号)。

二、范围
城区、其它县(市)土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市直属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以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使用土地或进行土地资产再处置的由市局初审。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所需资料

1、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和申请。

2、县级局土地权属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核意见。

3、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4、土地使用权证书。

5、企业改革的相关文件:

(1)企业改革方案;

(2)企业改革批准文件;

(3)改革后的公司章程;

(4)多次进行改革而未进行土地资产处置的,提供企业历次改革相关文件资料;

(5)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程序进行土地资产再处置的,提供历次省、市、县有关土地资产处置批复文件。

6、营业执照。

五、程序

(一)前置程序

1、主动介入,提供服务。

2、与清产核资同步对企业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审核权属;对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进行分割;合理划分宗地,进行面积分摊;对违法用地、有纠纷的土地依法处理。

3、帮助企业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二)审批程序

1、申请。县局将申报材料报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2、受理。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批转市局窗口,窗口批转主办科室。

3、会审。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接收正式报件后,主、协办科室按照各自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提交局务会。

4、研究决定。局务会对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地价进行研究。

5、批复。属于市政府以上审批的,报省厅。属于市政府审批的,报市政府。

6、签订合同和缴纳费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缴纳土地出让(租)金。

六、报件要求
报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要装订整齐。各类图件折叠为A4纸大小。

七、会审内容
  利用科:土地权源是否合法;土地利用是否合理。
  监察科:有无违法占地、采矿行为;是否依法予以处罚。
矿管科:矿山企业是否具有合法采矿权。
地勘地环科:是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是否有经过评审的地质灾害和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地复垦费是否缴清。
财务科: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否缴清。
咨询: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是怎样的?我公司要改制,现在大批员工都不知道如何安置,所以就想问问律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情况。
[律师回复]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实体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安置改制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对改制后设立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其国有企业的职工身份没有变化,原主体企业与职工为变更劳动合同,不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对改制后设立的非国有法人企业的职工,其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发色很难干变化,原主体企业与职工为解除劳动,应当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内部退养职工安置企业改制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改制企业或改制后企业与职工签订《内部退养协议》。
1、退养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退养职工退养期间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由改制企业预先提留,专款专用。退养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当地生活标准拟定,最高不超过正常退休享受的退休金。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基本保险。预留标准按照退养职工退养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为基数一次性核定。
2、退养预留费用来源;退养职工按规定预留的费用全额冲减国有权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职工按规定最多可预留5年的相关费用并冲减国有权益,其余费用由改制企业按规定列支。
(三)、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处理;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改制企业以国有净资产向职工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社会保险手续与费用缴纳,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以上为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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