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收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5)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等。
{ArticleTitle}

一、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依据:《民法典》(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在中国最多可以收养几名子女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实施)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建立收养关系之后,养父母以及近亲属与养子女之间产生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键咨询
  • 138****0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8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满30周岁。有配偶者必须双方同意才可收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所以被抚养人需要具备的条件:1、未成年人;2、丧失劳动能力;3、无其他生活来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养孩子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收养孩子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民事诉讼的证据需要具备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 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 人民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律达网;人民调解员条件是: 1、为人公正。人民调解员只有具备为人公正的高尚品德和情操,才能为群众所信赖,真正坚持合法合理的调解工作原则。 2、联系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注意同群众打成一片。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查清事实,把调解工作做好。 3、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繁重而又无名无利的工作,有时还有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对调解工作具有坚定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人民调解员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是依法、公正调解的前提和关键。特别是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新形势下,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要正确、顺利地开展调解工作,更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 5、成年公民。只有成年公民才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同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是因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纠纷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需要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
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讼。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作为诉讼请求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请求人民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比如请求确认双方的收养关系,请求确认某公民失踪或者死亡;二是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比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对方偿还贷款本息;三是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离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属于人民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指提起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的诉讼。我国各级人民在审判工作上有其权限和分工,属于受诉人民管辖,指受理案件的人民对该案有审判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对纠纷有管辖的人民提讼。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哪些样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条件
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人或单位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是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成为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说要有具体的当事人或法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消除影响等等。请求内容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范围。受诉人民管辖就是说这个官司是由受理诉讼的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下列,人民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属于行政诉讼受诉范围的告知原告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应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收养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2、收养人须无子女。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前提
[律师回复] 对于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条件
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人或单位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是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成为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说要有具体的当事人或法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消除影响等等。请求内容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范围。受诉人民管辖就是说这个官司是由受理诉讼的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下列,人民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属于行政诉讼受诉范围的告知原告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应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打民事官司需要具备什么样条件
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人或单位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是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成为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说要有具体的当事人或法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消除影响等等。请求内容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范围。受诉人民管辖就是说这个官司是由受理诉讼的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下列,人民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属于行政诉讼受诉范围的告知原告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应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收养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种的规定,被收养人要具备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民法典》中取消了被收养人十四周岁的限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民事诉讼保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诉讼保全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担任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任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律达网;人民调解员条件是:
1、为人公正。人民调解员只有具备为人公正的高尚品德和情操,才能为群众所信赖,真正坚持合法合理的调解工作原则。
2、联系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注意同群众打成一片。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查清事实,把调解工作做好。
3、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繁重而又无名无利的工作,有时还有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对调解工作具有坚定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人民调解员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是依法、公正调解的前提和关键。特别是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新形势下,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要正确、顺利地开展调解工作,更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
5、成年公民。只有成年公民才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同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是因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纠纷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需要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
担任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担任人民调解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律达网;人民调解员条件是:
1、为人公正。人民调解员只有具备为人公正的高尚品德和情操,才能为群众所信赖,真正坚持合法合理的调解工作原则。
2、联系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热爱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注意同群众打成一片。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及时掌握纠纷信息,查清事实,把调解工作做好。
3、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艰苦、繁重而又无名无利的工作,有时还有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对调解工作具有坚定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人民调解员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是依法、公正调解的前提和关键。特别是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新形势下,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要正确、顺利地开展调解工作,更需要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
5、成年公民。只有成年公民才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才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符合上述五个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同时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只是因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纠纷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需要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政策水平。
民事诉讼诉讼需具备哪些形式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之规定,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被告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状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是法人写明其全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是其他组织、写明其全称,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有诉讼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和代理权限;
(二)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的来源、种类、证明对象、证人姓名和住所。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原则上要有具备以上内容的状。但在出现当事人的书写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包括文化水平、书写能力的困难和经济上的困难同时具备,这时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原告所记录的内容,签字捺手印。
二、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相关名词解释】
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
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
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