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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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办理口头遗嘱时,应当注意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和见证人条件以及订立遗嘱时的程序和遗嘱的公证。口头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在紧急情况时才能订立。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突发疾病生命受到威胁,或者意外事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的情况,且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人以上的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口头遗嘱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一、口头遗嘱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以下三类人不能担任见证人:

第一,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遗嘱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要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亲身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三,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主要是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债权人等。

三、订立口头遗嘱时的程序是:

1.遗嘱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证人的人,口述遗嘱内容。

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

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

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

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四、如何办理口头遗嘱公证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总的来说,订立口头遗嘱有许多的注意事项,首先是务必在紧急状态下才允许立口头遗嘱,其次是口头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者当场见证此口头遗嘱,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紧急状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形式又或者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在此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是不起作用的。最后比较重要的就是基于法律上的对于见证者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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