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的,可以按照制度判决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对于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的情况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具体情况下由法院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后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一、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可以缺席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见,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一方出于各种目的或原因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在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涉外诉讼离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一方拒不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法院,来由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处理的, 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审查情况而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0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处理
涉外婚姻起诉离婚开庭后,原告缺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缺席的,原则上法院可以对被告方进行拘传,不过,如果被告方是外籍人士,且对方现在不在我国境内,这种情况比较麻烦,法院不可能到国外把当事人拘传至法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与妻子感情不和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请问涉外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律师回复] <br/>1、什么是缺席判决?<br/>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br/>  <br/>2、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离婚?<br/>  <br/>(1)原则:不能缺席审理<br/>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定了离婚案件一般不能缺席审理的原则。②其法理在于:其<br/>一,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仅凭原告单方面陈述或者客观的证据难以证明,家庭共同存款、共同债务也难以查明。其<br/>二,离婚判决的不可逆转性。《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可见离婚案件的判决与其他一般民事案件的判决相比,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判决生效后即使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婚姻关系也已解除,若想恢复婚姻关系必须依法定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否则离婚判决的效力不容推翻。<br/>  <br/>(2)例外:三种情况可以缺席审理<br/>  第<br/>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br/>  第<br/>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br/>  第<br/>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离婚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缺席判决。<br/>  <br/>3、缺席离婚审判的财产如何分割?<br/>  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夫妻财产则由原告负责保管。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权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及夫妻财产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51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7****721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0****69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876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