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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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异地肯定不能办理离婚手续,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到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如果协议离婚,双方还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准备好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而且协议离婚是有离婚冷静期的。
夫妻在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一、夫妻在异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在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除了协议离婚之外,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原则上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起诉离婚跟原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并无直接关系,就算户口不在本地,长期生活在本地的,也能向本地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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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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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异地能离婚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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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异地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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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
夫妻双方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这里的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准予离婚的,持离婚判决书视为离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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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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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前到居住小区物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对方经常居住证明然后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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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律师回复] 异地只能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异地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提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讼。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此外,根据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时居住地人民。
时,应向人民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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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其实异地离婚即是指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正处于分居等状态,暂时没有生活在一起,但即使是异地离婚也应该同普通离婚一样,带上离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照片等材料去当事人一方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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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如果是离婚,且对方在现居住地已经居住了一年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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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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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登记离婚的方式,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部联网,只能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在异地受理离婚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地则是指公民的户籍地。
因此,如果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当地人民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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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两夫妻异地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一种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则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由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登记离婚的方式,因为现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部联网,只能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则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可以在异地受理离婚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而所谓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而住所地则是指公民的户籍地。
因此,如果已经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当地人民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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