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区别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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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区别是有的,对于两种所存在的类型不同、以及还有犯罪的处罚也是不同的;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分为单独犯和既遂犯,而对于标准的犯罪构成是可以认定为其它的犯罪形式。
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区别有吗?

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是有区别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与标准构成的主要区别在于: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标准的犯罪构成是相对于派生的犯罪构成而言的,故意伤害罪也属于标准犯罪构成。基本犯罪构成是指“修正犯罪构成”的对称。《刑法》条文就某一具体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构成类型。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构成,由《刑法分则》或专门的刑事法律加以规定,并且具体规定于罪刑式法条的罪状之中。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独立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则》条文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伤害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是相对于派生的犯罪构成而言的,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扩展资料:犯罪构成的要件,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换言之,任何犯罪都可以由很多事实特征来表明,但是,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具体到某一事实特征来说,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一项客观的标准,即看其对于决定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无意义,是否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犯罪构成及其理论是罪刑法定主义的产物。罪刑法定主义要求刑法明文、明确规定各种犯罪的成立条件与法律后果,犯罪构成正是犯罪成立条件,因此,犯罪构成使罪刑法定主义得以实现。罪刑法定是法治在刑法领域的体现,又是保护合法权益与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所以,犯罪构成对实现法治、保护合法权益与保障公民自由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犯罪构成具有针对犯罪人的恣意而保护社会、针对社会的恣意而保障犯罪人的双重保障机能。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构成的认定是需要根据犯罪的类型来进行区别,基本犯罪构成和标准犯罪构成只要所确定的条件符合,而且证据齐全,那么就可以对此案件进行判决,所以,不同的类型所存在着不同的构成要件,而且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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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单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各个要件均属单的犯罪构成即当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中只含单一行为、单一主体、单一罪过形式时,便是单一的犯罪构成。复杂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要件内容可供选择或互有重叠的犯罪构成。主要表现为两类情况: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行为、对象、主体等,只要具体事实符合其中之一,便成立犯罪,如刑法第305条另一类是刑法规定了两种以上的行为等,具体事实同时符合刑法规定时,才成立犯罪。这两类现象也可能交织在一个犯罪构成中,司法工作人员应特别注重哪些要件是可供选择的,哪些要件是必须同时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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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基本特征
[律师回复]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二、犯罪构成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这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现。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有表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有表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它们的有机统一形成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具体犯罪,每一种具体犯罪都有自己的犯罪构成,而每一种犯罪构成,都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统一。所谓有机统一,是指犯罪构成并非成立犯罪所需的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说明犯罪规格与标准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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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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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资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三、缴费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四、领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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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这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现。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有表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有表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它们的有机统一形成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具体犯罪,每一种具体犯罪都有自己的犯罪构成,而每一种犯罪构成,都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统一。所谓有机统一,是指犯罪构成并非成立犯罪所需的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说明犯罪规格与标准的有机整体。(
2)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从同类案件的形形的事实中经过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的整体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把犯罪构成仅看作是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本质相脱离的纯粹的形式化概念,是很不科学的,它会导致犯罪构成无法反映和说明犯罪本质的后果,这无异于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构成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与核心价值。考察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必须且只要看它是否具有符合该罪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构成要件)。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充分条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不需要增加其他的条件,即可认定构成犯罪。(
3)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事实特征只有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在立法者看来,正是这些要件的综合,对于说明该行为成立犯罪恰到好处,缺少一个要件也不行,但再附加什么也不必要。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直接体现了犯罪构成是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这一事实。所谓罪刑法定中的“罪”的法定,主要是指对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定。应当指出,刑法对犯罪构成的规定,是通过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共同加以实现的。刑法总则规定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在根据刑法分则认定具体犯罪的时候,应当结合刑法总则的规定,对有关案件事实一一加以认定。只有把刑法总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共同要件与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把握犯罪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律师回复]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二、犯罪构成具有哪些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这是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犯罪构成中的体现。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有表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的,有表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它们的有机统一形成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种具体犯罪,每一种具体犯罪都有自己的犯罪构成,而每一种犯罪构成,都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统一。所谓有机统一,是指犯罪构成并非成立犯罪所需的各个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各个要件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说明犯罪规格与标准的有机整体。(
2)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是指从同类案件的形形的事实中经过抽象、概括出来的带有共性的、对犯罪性质和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的整体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把犯罪构成仅看作是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本质相脱离的纯粹的形式化概念,是很不科学的,它会导致犯罪构成无法反映和说明犯罪本质的后果,这无异于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构成在犯罪认定中的作用与核心价值。考察某一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构成犯罪,必须且只要看它是否具有符合该罪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构成要件)。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充分条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不需要增加其他的条件,即可认定构成犯罪。(
3)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事实特征只有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在立法者看来,正是这些要件的综合,对于说明该行为成立犯罪恰到好处,缺少一个要件也不行,但再附加什么也不必要。犯罪构成的法定性,直接体现了犯罪构成是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这一事实。所谓罪刑法定中的“罪”的法定,主要是指对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法定。应当指出,刑法对犯罪构成的规定,是通过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共同加以实现的。刑法总则规定一切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特别需要具备的要件。在根据刑法分则认定具体犯罪的时候,应当结合刑法总则的规定,对有关案件事实一一加以认定。只有把刑法总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共同要件与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密切结合起来,才能全面把握犯罪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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