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释放由看守所进行通知。法律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依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是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释放在押人员时,会由监所管教负责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家属。一般上午进行。放人,书面不通知家属,但一般都会电话或者口头通知。
法律规定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自己触犯了法律,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因此我们要更加注意和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要触犯法律,遵法守法,如果不小心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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