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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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江苏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危害程度和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分别处以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等处罚。生产、销售假药无论是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还是涉案数额金额庞大,都属于严重危害的情节,都应当被定罪量刑。
江苏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情节不同,分别处以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1)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

(2)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4)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2、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1)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3)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4)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致人重度残疾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5)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6)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7)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8)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构成量刑标准,是要被依法惩处的。生产、销售假药是国家法律命令禁止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造成危害当事人生命健康权的,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每个医药行业从业者都不能碰触的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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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生活的那片地区最近搬来一家制药厂,听人说做的是假药,请问浙江省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释义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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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四、犯罪的认定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五、量刑标准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六、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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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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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2)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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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即货到)___ 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___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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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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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区性的广告、宣传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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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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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渠道内再以其它任何方式或由任何机构来销售本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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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的进货量在半年或一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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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价格体系等)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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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2、 乙方应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于合同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
3、 合同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_____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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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

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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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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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货价格:每件___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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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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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认定: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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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三、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的“后果特别严重”。
四、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好上述
第一条或者
第二条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
第三条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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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苏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果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发现,需要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有罚金,如果这种行为对购买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需要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还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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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标准根据造成的危害大小来确定,如果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致人死亡或者多人轻伤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的,判处的刑罚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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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2017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长春长生再曝疫苗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后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通告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经查,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疫苗是与人命息息相关的药品。疫苗造假,不异于谋财害命。那么,对于如此罪行,我国刑有怎样的刑罚力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生产,销售假药,最高刑可达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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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2020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长春长生再曝疫苗质量问题,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后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通告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经查,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疫苗是与人命息息相关的药品。疫苗造假,不异于谋财害命。那么,对于如此罪行,我国刑有怎样的刑罚力度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生产,销售假药,最高刑可达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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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江苏省,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被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余年,并处以相关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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