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几年?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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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有效期一般是三年,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时间是自知道该权利后的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审查认定。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几年?

民事诉讼有效期在法律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期间

(一)普通诉讼时效

除特别规定外,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特别诉讼时效

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最长诉讼时效

指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认定一般是三年,但是遇到特殊的时效需要弄清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对于存在民事侵权的行为,应当在上述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出起诉处理,不要因为诉讼时效而使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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