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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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金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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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出来以后如果法院收集齐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铺,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罚。取保候审制度是通过保证人进行承诺犯罪嫌疑人在相关时期内不会逃跑,并且缴纳相关的保证金的制度。一般取保候审要符合判处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罚,生活上难以自理等条件。
一般来说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么

一、一般来说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么

取保出来以后如果法院收集齐证据犯罪嫌疑人进行逮铺,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罚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检察院不逮捕基本无罪吗?

1、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一般是取保候审。

2、如果在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犯罪证据不足的,则应无罪释放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对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在检查阶段时,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逮捕的,先会进行取保候审,如果在审理之后,法院还是认为犯罪证据不足,则会无罪释放。取保候审是担保人出具保证书并且缴纳保证金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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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进料进口税收差异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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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结论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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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取保出来还会进去吗
取保出来以后如果法院收集齐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铺,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关的刑罚。取保候审制度是通过保证人进行承诺犯罪嫌疑人在相关时期内不会逃跑,并且缴纳相关的保证金的制度。一般取保候审要符合判处了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罚,生活上难以自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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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一般会是哪些结果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再审一般会是哪些结果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再审一般会是什么结果?
再审的结果要根据具体案情才可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二、哪些情况下申请再审会受理?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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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么?
取保候审出来是有可能再被逮捕的,取保只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进行候审期间因为身体原因而进行出狱等候,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审判后的确有罪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还是会被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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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么?
取保出来还会再进去吗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因为这个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判断,最终要以法院审理后的判决书为准,并不是说取保后就代表自己万事大吉了,只能说明我们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等到判决书说自己无罪,那么才不会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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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一般贸易中进料和进料加工区别在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r案例r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r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r一般贸易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r一般贸易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r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r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r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r进料加工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r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r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r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r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r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r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r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r结论r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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