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有三个小孩离婚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的话,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可以由双方进行商定。如果双方能够协议出一致的结果,就不需要走司法流程。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就得进行诉讼离婚。通常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会依据何者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进行判决。
一般来说有三个小孩离婚怎么分

一、一般来说有三个小孩离婚怎么分?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的话,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属于谁,可以由双方进行商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一般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多少年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

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年限一般需要到孩子十八岁以上为止。在达到十八岁的年龄以后,还需要满足具备够维持生活的水平。如果孩子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还是需要支付其抚养费。如果父母无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话,则不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4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来说有三个小孩离婚怎么分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3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0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一般来说离婚小孩怎么判决
离婚小孩怎么判决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与何者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一般小于两周岁的子女应该随母方共同生活,但如果母方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或者母方身体有重大疾病的,可以不由母方进行抚养,抚养权归属父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二次离婚三四岁小孩一般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次离婚三四岁小孩一般判给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尽量本着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就不是以任何一方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了,因为必须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当事人也可以根据的审判依据搜寻证据。以下是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依据: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来说怎么对付小三不犯法
跟小三好好沟通是不犯法的,但是在过程不要用较为激烈的言语或者暴力手段。小三破坏家庭如果没有构成重婚罪,是不能够进行起诉的。根《民法典》对小三破坏婚姻的规定有禁止在结婚之后有重婚的行为。对于婚外情的一系列行为,只能以道德进行约束和规诫。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小伙家有三个小孩,家人死了,一般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赔偿参考 如下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离婚,小孩未满三岁,一般会判给谁
[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离婚,小孩未满三岁,一般会判给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婚内出轨怎么处理小三
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的话,则可以起诉小三,但同时配偶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当中没有明确规定破坏婚姻需要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出轨行为进一步影响到夫妻关系,进而影响到相关离婚的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想问下女方提出离婚有三个小孩一般是判给谁啊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人民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出轨不是剥夺抚养权的理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砸死一般赔偿多少钱呢,现在小伙死亡三个孩子
[律师回复] 赔偿参考 如下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应当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
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小孩户口怎么迁
夫妻离婚之后小孩户口归属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需要迁移户口的话,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迁移即可。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判决结果,然后办理户籍迁移的相关手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醉驾开庭几小时结束?
一般情况下,醉驾开庭几小时结束这个在法律中是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的,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一般在二十天左右就可以开庭了但判决。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小三出轨,可以起诉小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出轨,妻子想要离婚,那是否可以一并小三呢接妻子能“小三”吗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也逐渐存在一些社会恶习,如婚外情、现象等。这种社会现象直接挑战了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对于插足的“小三”,许多妻子将“小三”告上法庭,就当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妻子难以“小三”。
1、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小三”的可能。所以,当前,妻子难以“小三”。
2、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是此条规定的内容只是一个道德义务,婚姻案件中追究过错方责任的法律依据。如果从“小三”侵犯配偶权的角度来追究其责任,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一个可能的途径是,“小三”侵犯了婚姻中受害方的财产权。比如常见的,出轨方给“小三”购买的贵重物品;购买房屋等。这个时候收回该房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小三”返还。当事人要想得到的支持,应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
(1)有证据表明“小三”与配偶有不正当关系
(2)有证据表明“小三”占有的财产是配偶出资购买或配偶所有的
(3)该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一般来说有三个小孩离婚怎么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