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个小孩离婚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三个孩子不会全部判给一方,一般是一边两个,一边一个。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子女已满十周岁的应考虑子女的意愿。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如果涉及到一个以上的孩子,那么对于父母来说都会各自按孩子的数量来进行抚养,这样也不会存在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如果一方不抚养的话,孩子全部由另一方抚养的话,那么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按规定支付该有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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