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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转账和现金区别是什么
现金借条和转账借条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借条(借款的约定内容)明确,且的确存在借款交付的情形时,借款才成立。若借条中约定的是现金,而出借人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交付的,那么现金约定事后视为以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变更,此时借款为一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借条拿回来了算还清债务了吗
债务人如期履行债务,并取回了留给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借条,就是还清债务,应将该借条销毁,避免产生法律风险。此种情形下,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与义务关系,对方再无任何理由主张任何权利。如果对方无理干扰己方生活,己方应当报警维护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第16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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